唯有紅臉關公,是膽生毛的傢伙,真正不怕鬼的,他抽出殺了不知多少人的鬼頭大刀,那刀是兇厲之氣何其狠也!關公舞刀,大喝道:“眾軍聽令,拿刀出來,敢冒犯天子神威者,見一個殺一個!”
湊巧帶的就是陸戰一師1團,傢伙們剛剛殺過人,暴戾之氣尚在,雖然心中惴惴怕鬼,可是多年養成的習慣,軍令如山倒,神驚鬼都怕。他們更信軍官,遂拿出刀劍,一擁而上,把暴起之鬼全部砍成肉醬!
鬼也怕惡人!世間回覆清明,李亦奇得意洋洋拿著斧頭上前,用力揮下!
諸人費盡心機也砍不進的神樹,被皇帝一斧就砍了進去,蒲羅中人震驚了,帝國的所有人高興地齊吼道:“萬歲萬歲萬萬歲!”
李亦奇顧盼自得,仰天哈哈大笑:“哈哈哈……哈噢。”聲音震得從樹上掉下一物,落入他口裡,那是一條毛毛蟲……
大樹被砍倒了,蒲羅中人心中的神聖,也轟然倒坍!
李亦奇除了明尊三聖之外,還有諸多搞作,他下旨把客死在蒲羅中、對帝國作出了貢獻的一名元商,封為本地土地公(屬道教),為福德正神、福德爺,負責管理蒲羅中這一方水土,社祭之日在農曆二月二日及八月十五日,即是春播與秋收之時,稱春社、秋社。
大搞迷信,其實就是用中土大元的神去取代外國的神。
海外諸地,沒有開化,或者開化不深,宗教多如牛毛,多是拜物宗教,亦有較長曆史的大教,帝國對此實施徹底的宗教清洗。
宗教的鬥爭在延續,帝國有條不紊地消滅各地的原始宗教,只可信仰三聖,李亦奇在蒲羅中宣佈成立帝國直屬刑部“宗教裁判所”,其中的審判法官俱穿紅衣(避邪),在新徵服領地設立分支機構,它是帝國設立的宗教法庭。此法庭是負責偵查、審判和裁決帝國認為是不信三聖的異端、異見分子的法庭,宗教裁判所不受當地民法法庭控制,可用刑罰包括沒收全部財產、鞭笞、監禁、流放及絞刑和火刑,職責如下:
一、傳播三聖教,建立教堂,召眾拜神,開設夜校,傳播教義,此為所有的被征服者都享有的“福利”,加入帝**隊、政府中僱用的外族人員,要100%信仰三聖;
二、打擊各地原始宗教,拆毀他們的神社、廟宇、神堂,燒燬他們的神像、教義,對於敢傳播者、敢信仰者,決不手軟,發現一個查處一個,寧可殺錯一千,也不放過一個,依照法律,進行懲罰,最高可以判處“火刑”燒死……
(PASS:“仁慈”的三聖不欲見到世人流血,故死刑沒有砍頭,而是絞刑和火刑。)
不過,“宗教裁判所”不在帝國本土設立(也不需要在帝國本土設立),設定各海外領地後五年內,若無反叛,效果令人滿意,就自然地撤消。
自“宗教裁判所”成立之日起,激烈的鬥爭就無時不刻地存在著,宗教裁判所殘酷地鎮壓了印度教、基督教、拜火教、黑巫教和各地的原始宗教,後來帝國統計,有六百餘人被判火刑燒死,上萬人被絞死(不含軍隊大規模宗教清洗殺的人),流放了七萬餘人。
算起來,在深受帝國影響的小國,宗教衝突並不激烈,三聖很輕易地坐穩了位置。而在歷史淵源流長、歷史沉澱豐厚的國家,宗教的衝突異常地激烈。
革命從來都不是請客吃飯!帝國,註定是被人憎恨和厭惡的,在無比風光的帝國的身後,不知掩蓋了多少外族的血淚!
帝國皇帝李亦奇,踩著鮮血淋漓的臺階,沿路踢飛了無數的頭骨,一步步登上了統治世界的頂峰!
他那金光燦爛的龍袍背後,全是血跡;他的龍座之下,無數的冤魂在號哭!
帝國的統治是二方面的,在血腥統治的同時,也不乏大量的溫馨場面,皇帝抱著蒲羅中土著的黑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