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顏如同踩到了老鼠一般,大聲尖叫起來,雙手第一時間矇住了眼睛,接連向後退了數步。
胡小天笑道:“你別怕,我還穿著底褲呢。有道是赤條條來去無牽掛,我生下來是光溜溜的,既然要死了,也要光溜溜的走,我把衣服脫光。你只管來殺我,男人大丈夫,該死該活鳥朝上,死在你手裡,我今生無憾!”
夕顏蒙著眼睛道:“混賬東西,你趕緊把褲子穿上。”
胡小天道:“穿上也是死,不穿還是死,我還是這樣走得清爽。”這貨邊說邊脫,渾身上下,只剩下一個大褲衩了。如果不是為了保命,這貨也不會採用這樣節操喪盡的方法,忽然發現,這一招還是蠻靈驗的,至少夕顏連頭都不敢抬了。
夕顏跺了跺腳,啐道:“胡小天,你是我見過最不要臉的人!”嬌軀一擰宛如一朵紅雲一般冉冉升起,再看的時候,她已經飄出了土地廟外,銀鈴般的聲音仍然在夜空中迴盪:“你脫得那麼幹淨,是不是想喂蝙蝠啊……”
撲啦啦,蝙蝠拍動著翅膀從四面八方蜂擁而來,胡小天嚇得抱頭鼠竄,以百米衝刺的速度衝到土地廟的後院一頭就扎進了臭水塘裡面。
直到憋不住氣,胡小天方才從臭水塘中冒出頭來,發現蝙蝠群早已散去,舉目四望,也看不到夕顏的身影,他仍然不敢從水塘中出來,在裡面躲了半個時辰,確信仍然沒有動靜,這才小心翼翼地爬了上來。
來到前院,看到那匹棗紅馬癱倒在地上,早已死去多時,身上的血液業已被蝙蝠吸乾,望著棗紅馬死去的慘狀,胡小天不寒而慄,夕顏這妖女果然夠狠,可回頭想想,她應該不是真心想殺自己,不然就算自己有十條性命也早已死在她手中了。
胡小天從地上撿起自己的隨身物品,無論是丹書鐵券還是安德全送給他的烏木令牌又或是霍格結拜時送給他的短刀都在,甚至連夕顏的那隻繡花鞋也沒有帶走。唯有他脫掉的那身衣服不翼而飛。不用問,肯定是夕顏順手將他的衣服全都給帶走了。
胡小天暗叫倒黴,總不能穿著個大褲衩上路,在破廟裡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個破舊的經幡,圍在腰間,上面赫然印著慈悲兩個大字,胡小天暗嘆,慈悲?老子是悲慘至極好不好!
直到第二天胡小天方才發現,夕顏不僅僅將他的衣服給帶走,還順手將他身上不多的那點盤纏全都給收繳了,於是胡小天一夜之間變得身無分文。圍著經幡,精赤著上身,光著腳板,拎著破布包裹的丹書鐵券繼續上路。
胡小天開始還感覺有些不好意思,可越走越是坦然,發現途中像他這種形象的不在少數,本以為標新立異,可真正走入官道之後方才發現這樣的形象實則泯然眾人矣。
走了三天方才遇到村莊,胡小天趁著村民不備,偷了身別人晾曬的衣服,總算有了點人樣。腳底板已經磨出了血泡,每走一步都是鑽心般的疼痛。這位養尊處優的尚書公子總算感受到了何謂人間苦旅。
如果指望著步行前往京城,恐怕他到地方黃花菜都涼了,必須要弄一匹好馬方才能夠儘快趕回康都,走了這些天仍然沒有走出西川的範圍,找當地官府求助也不現實。因為被夕顏洗劫一空,胡小天目前身上最值錢的就是那柄短刀了,其實丹書鐵券應該更值錢一些,可全指著那塊鐵板救命,輕易是不能賣的。
當地名為河清鎮,鎮子雖然不小,可是並沒有一家當鋪,胡小天無奈只能效仿楊志賣刀,弄了個跟草標兒插在刀柄之上當街叫賣。
不過胡小天很快就意識到,這種短刀在當地並沒有什麼市場,他在集市上蹲了快一個上午,居然少有人過來詢問,臨近正午的時候,一位中年大媽過來了:“小夥子,這刀多少錢呢?”
“一百兩銀子。”胡小天真沒捨得要,不說別的,單單是刀鞘上鑲得寶石也得價值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