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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部分 (第3/5頁)

國貴族黃歇。楚考烈王,任為令尹,封淮北地十二縣。後改封於吳(今江蘇省蘇州市),號春申君。門下有食客三千。曾派兵救趙攻秦,後又滅魯。考烈王死後,在內證中被殺。

【譯文】

書上稱讚:齊國的孟嘗君,魏國的信陵君,趙國的平原君,楚國的春申君,能謙恭地款待下面的門客,於是招引會聚了四面八方來計程車,各得三千人。這是想說他們謙恭地待士到極點,投奔他們的人們多。說投奔計程車很多,是可能的;要說各得三千人,則是誇張。

【原文】

26·18四君雖好士,士至雖眾,不過各千餘人,書則言三行矣。夫言眾必言千數,言少則言無一,世俗之情,言事之失也。

【譯文】

四位君子雖然喜歡士,士來的即使很多,不會超過各一千多人,書上卻說三千人。說多一定說以千數,說少則說一個也沒有,這是社會上一般人的情況,是敘述事情的錯誤。

【原文】

26·19傳記言:“高子羔之喪親(1),泣血,三年未嘗見齒,君子以為難(2)。”難為故也。夫不以為非實,而以為難,君子之言誤矣。高子泣血,殆必有之。何則?荊和獻寶於楚(3),楚刖其足(4),痛寶不進,己情不達(5),泣涕,涕盡因續以血(6)。今高子痛親哀極,涕竭,血隨而出,實也。而云“三年未嘗見齒”;是增之也。

【註釋】

(1)高子羔:名柴,字子羔。春秋時人。孔子的學生,性仁孝。

(2)以上事參見《禮記·檀弓上》。

(3)荊和:即卞和。春秋時楚國人。據《韓非子·和氏》記載,在山中覓得玉璞,先後獻給楚厲王和楚武王。但厲王、武王和大臣都不能識寶,認為是石頭,以欺君之罪砍去卞和雙腳。楚文王即位,他抱璞哭於荊山下,王使人雕琢其璞,果得寶玉,稱為“和氏之壁”。

(4)刖(yu8月):古代砍掉腳的酷刑。

(5)達:表達。這裡是被人理解的意思。

(6)因:隨著。以上事參見《韓非子·和氏》。

【譯文】

傳書記載說:“高子羔死了親人,眼睛哭出了血,守孝三年沒有露過牙齒,君子認為難能可貴。”這是因為很難做到的緣故。不認為它不是事實,而認為難能可貴,是君子的言論有錯誤。高子眼睛哭出血,大概一定有這事。為什麼呢?荊和進獻寶玉給楚王,楚王砍掉了他的雙腳,他痛惜寶玉不被接受,自己的心情不被理解,痛哭流涕,眼淚流盡了接著繼續流血出來。如今高子悲痛親人哀傷到了極點,淚水流完了,血隨著流出來,是事實。但是說他“三年沒有露過牙齒”,這是誇大。

【原文】

26·20言未嘗見齒,欲言其不言、不笑也。孝子喪親不笑,可也,安得不言?言,安得不見齒?孔子曰:“言不文(1)。”或時不言,傳則言其不見齒;或時傳則言其不見齒三年矣(2)。高宗諒陰(3),三年不言。尊為天子不言(4),而其文言“不言”(5),猶疑於增,況高子位賤,而曰“未嘗見齒”,是必增益之也。

【註釋】

(1)文:文華,辭采。引文參見《孝經·喪親》。

(2)上雲“言其不言、不笑”,又云“或時不言”,故疑本句“時”後奪“不笑”二字。

(3)諒:固執。陰:暗,啞,緘默。高宗諒陰:殷高宗從一個普通人忽然當了君主,怕出差錯,有意沉默,長期不說話。

(4)尊為天子不言:這句話的意思是,殷高宗作為君主,守喪期間可以不說話,因為國事有宰相處理。

(5)其文:指《尚書·無逸》。

【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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