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陳遠結婚,和他做愛,和別的人也可以。
因為他知道她的性子。
她高傲的緊。
就算是在一起了,也是讓別人來服侍她。
所以忍了就算了,但這種,不行。
二萬眼底泛了紅色,第一次咬上了文秀的面板,霸道的在脖頸處最顯眼的地方刻下了自己的印記。
他有些慌張,又狠辣的盯著她:「不行,不管是誰,你都不能這麼做!」
文秀舔了舔唇,聲音發啞,「為什麼?」
「因為我不想看到我拿命都愛著的,珍惜的寶貝,這麼卑躬屈膝的討好別人。」二萬眼圈泣血:「我受不了。」
文秀靜了好半天,哦了一聲。
二萬掐起她下巴:「說話。」
「我不是說了哦了嗎?」
「不夠。」
文秀心臟砰砰跳,啞聲說:「我不會這麼對別人的。」
「你不能去討好任何男人,不管是誰。」
文秀想說。
我討好過的男人……其實只有你一個。
從……雪城開始。
從日日夜夜忍受像是要鑽進骨子裡的疼開始,我就在討好你。
所以,我才更加討厭你。
因為我那麼討好你了,不要臉面不要自尊的討好你,對你那麼那麼好。
在你心裡卻還是抵不過,放任你去港口乾粗活,磨出整個肩膀血痕的刑南藝。
文秀沒說,勾脖子親他。
二萬這晚罕見的粗暴,文秀卻沒罵也沒打,只是安撫的親親他,然後得意的要命。
死二萬。
原來這麼愛我。
文秀幸福的睡到隔天下午。
爬起來的時候看到脖頸那一塊吻痕,又害羞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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