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部分 (第1/5頁)

�櫸紜�

轉過迴音壁,眼前一亮,主院裡燈光似火,燒旺了頂上一片夜,如同白晝。

齊書上前拍門。

墨紫更退遠幾步,可不想和裘四前後腳進去,供人茶餘飯後的話柄。透過齊書和管事的舉止言行,她發現儘管她自己壓根沒點頭,裘四的心思卻已經從悶騷升級到明目張膽,志在必得了。像裘四這樣的紈絝公子爺,從小到大想要什麼有什麼,以為收個房娶個小,對一個地位卑微的丫環來說,是天上掉餡餅,不可能拒絕的,也不容拒絕。

圓月弓門嘩啦開啟,裡頭的小丫頭看到齊書和裘四,扭了身就急傳,“四爺來了四爺來了”

怎麼不喊救場的來了,救命的來了?墨紫垂眸撇嘴,神情滿是不屑。

裘四這晚對她終於表現出了一種迫切,但她清楚那可不是叫做*的感情,頂多是建立在新奇上的佔有慾。裘四侵佔性的肢體語言只說明他用高高在上的身份想壓她屈服,而不是一個男人對心愛女子的俯首稱臣。可以想見,她要真不幸落在他手上,獨守空房,新人笑舊人哭,沒名沒份的悲涼,會一樁樁成就她的命運。

她能想到法子對抗,當然不會是一般的收房丫頭,任勞任怨。但她最大的問題在於那張賣身契。重傷時,裘三娘逼她籤。她硬撐著一口氣,跟裘三娘討價還價一刻鐘,一條條改。死契,改了活契。賣斷終生,改了賣斷十年。只管飯,改了有月錢。生死由主,這條廢了。可賣於人牙,廢了。等等,等等。

不可自贖,可轉讓他主——

裘三娘同她玩花招,看她快翻白眼,已經目力不清的時候,將最後一條曲意詮釋,騙她摁了手印。

她為什麼沒發現?不,她警覺了。但她只來得及補充一點,轉讓權利最多隻有一次。

因為最後一條太長,她沒時間想清楚,而只想好死不如賴活著,也只有力氣加一個但書。

不可自贖,她就算有再多私房錢,也得憑裘三孃的心情,或者等到十年期滿。

可轉讓他主,和賣給人牙子這條不一樣,可本質上差不多。附註這麼說道:在裘三娘全面衡量下,有權同另一方財力權力相當的人進行等同墨紫價值的交換。而價值的計量,可由雙方請三個德高望重的人來裁定是否等同。如三人均裁定等同,墨紫不能對轉讓有異議。若有一人裁定為不等同,轉讓不可繼續。若有兩人裁定為不等同,墨紫可以撕契走人。

墨紫醒來後,聽裘三娘唸到最後一條時,差點沒再次暈死過去。雖然加了個只能執行一次的但書,但只要裘三娘發狠,把她轉讓給虐待狂什麼的,她就完了。那三個德高望重的人,定義很模糊,而且由雙方請的,不是墨紫自己請的,花點銀子就能搞定。

在她昏迷時,這份契找了保,送了官,加了官印。原件由裘三娘儲存,副本和那份裘三娘是戶主,添了她名字的戶籍本副本一起給她一份,如今她出門就一定要帶著,不然可能當作身份不明而被抓去吃牢飯。

這年頭,買通官府,偽造戶籍身份,可以。不過,像她一個沒背景沒關係,過去不清不楚的難民,並不容易。而且,大周管理奴婢的法例很嚴苛,一旦上了官府名冊簿,除非主家自願放人,否則逃走也不能脫離奴籍。被抓到的下場,那才真是生不如死。

墨紫在考慮成熟後,認為逃跑是下下策。她需要一個穩定期,建立起獨立所需的一切。即便她逃到別國,賺錢就會引人注意,引人注意就會問她身份,她一個孤女終究要依靠一份支撐的力量。現實遠沒有想像那麼美好,比較之下,裘三娘,第一是個女的,第二是個重利的商人,對她有考驗,也有好處。

事實是,裘三娘在明裡壓著她,她卻在暗中制壓了裘三娘。裘三娘時而感覺到了,因此才來刁難。但作為一個大小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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