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找到 欒昇費勁心思,終於找到孟嵐……
這可真是天降災禍, 十足的晦氣。
應官司就得寫狀紙,寫狀紙就得列出自己的名諱戶籍。孟嵐如此低調,連侍從都沒招幾個, 正是想要避過自己那手眼通天的前夫君。要是如實寫上自己的名諱戶籍, 豈不是把自己和孩兒直接亮給那男人了?她還能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嗎。
思索之下, 孟嵐只能拿出她之前為了以防萬一, 找人偽造的名帖戶籍,用假名假戶籍寫了狀紙應訴。
剩下的事, 她就得靠祈求了,祈求那判案子的官員不是個眼尖的,莫要認出來她的名帖戶籍是偽造的, 不然那麻煩可就大了去了。
誰知這地界的苗縣令雖然是沒發覺她名帖戶籍造假, 卻是個昏庸的,她一個弱女子竟然輸了這場匪夷所思的官司, 不單要賠那浪蕩漢子不少銀兩,甚至還要被關到監牢裡一個年頭。
也不知道欒昇那東西看見自己手底下有這種昏官是何想法!
孟嵐怎麼可能受這屈辱!她一個弱女子被關進邊陲監牢裡, 那不是羊入狼窩?能不能活著出來都是個兩話!還有霄鸞,要是沒了娘親帶著,豈不是要被活活餓死?還有她的銀兩,都是辛辛苦苦從貪官汙吏嘴裡保下來的, 難道還能白白餵了畜牲?
孟嵐抱著霄鸞在堂下候著,見那衙役朝她奔來,像是立刻要把她投進大牢, 不由得冷笑了一聲, 轉頭對那堂上昏昏欲睡的狗官道:「苗縣令,小女子是來北地做生意的,原本小女子來此地後就打算去拜訪您的, 可家兄來了封書信,說我只是個平常婦人,不可狐假虎威,借著家中勢力結交您這地方父母官,倒有官商勾結之嫌。小女子今日見您體恤寒苦百姓,要我這外來的富人給他賠償,真是覺得兄長所言非虛,您果然是百姓的父母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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