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去寫同樣的文章。這就是我,你自己明白了,正如你明白自己一色一樣。
女兒給你留的條子
注:本當稱“你”為“您”,因為“天地君親師”,尊稱是該有的,可是一向喚爸爸是“你”,就這樣寫了。
送你一匹馬 正文 送你一匹馬
章節字數:5471 更新時間:07…08…29 05:06
陳姐姐,“皇冠”裡兩個陳姐姐,一個你,一個我——那些親如家人的皇冠工作人員這麼叫我們的。
始終不肯稱你的筆名,只因在許多年前我的弟弟一直這麼叫你,我也就跟著一樣說。一直到現在,偶爾一次叫了你瓊瑤,而且只是在平先生面前,自己就紅了臉。
很多年過去了,有人問起我們是怎麼認識的,我總說是兩家人早就認識的。這事說來話長,關係到我最愛的小弟弟大學時代的一段往事,是平先生和你出面解開了一個結——替我的弟弟。
為著這件事情,我一直在心裡默默的感激著你們,這也是我常常說起的一句話——瓊瑤為了我的家人,出過大力,我不會忘記她。
你知道,你剛出書的時候,我休學在家,那個《煙雨濛濛》正在報上連載。你知道當年的我,是怎麼在等每天的你?每天清晨六點半,坐在小院的臺階上,等著那份報紙投入信箱,不吞下你的那一天幾百字,一日就沒法開始。那時候,我沒有想到過,有一天,我們會有緣做了朋友。當年的小弟,還是一個小學的孩子,天天跟狗在一起玩,他與你,更是遙遠了。
真的跟你有第一次接觸時,我已結婚了,出了自己的書,也做了陳姐姐。你寄來了一本《秋歌》,書上寫了一句話鼓勵我,下面是你的簽名。
小弟的事情,我的母親好似去看過你,而我們,沒有在臺灣見過面。
這一生,我們見面的次數不多,你將自己關得嚴,被平先生愛護得周密。我,不常在臺灣,很少寫作,一旦回來,我們通通電話,不多,怕打擾了你。
第一次見到你,已是該應見面之後很久了。回國度假,我跟父母住在一起,客廳擠,萬一你來了,我會緊張,覺得沒有在一個屬於自己的地方接待你,客廳環境不能使我在臺北接待朋友。
於是我去了你家。
那是第一次見面,我記得,我一直在你家裡不停的喝茶,一杯又一杯,卻說不出什麼話來。身上一件灰藍的長衣,很舊了,因為沙漠的陽光烈,新衣洗曬了幾次就褪了色。
可是那是我最好的一件衣服了,其實那件是我結婚時的新娘衣。我穿去見你,在你自信的言笑和滿是大書架的房間裡,我只覺得自己又舊又軟,正如同那件衣服。
那次,你對我說了什麼,我全不知道,只記得臨走的時候,你問我什麼時候離開臺灣。
我被你嚇的,是你的一切,你的笑語,你的大書架,你看我的眼神,你關心的問話,你親切的替我一次又一次加滿茶杯……
陳姐姐,我們那一次見面,雙方很遙遠,因為我認識的你,仍是書上的,而我,又變成了十幾歲時那個清晨臺階上託著下巴苦等你來的少女,不知對你怎麼反應。距離,是小時候就造成的,一旦要改變,不能適應。而且完全弱到手足無措。
你,初見面的你,就有這種兵氣。是我硬冤枉給你的,只為了自己心態上的不能平衡。
好幾年過去了,在那個天涯地角的荒島上,一張藍色的急電,交在我的手裡,上面是平先生和你的名字——Echo,我們也痛,為你流淚,回來吧,臺灣等你,我們愛你。是的,回來了,機場見了人,閃光燈不停的閃,我喊著:“好啦!好啦!不拍了,求求你們,求求你們……”然後,用夾克蓋住了臉,大哭起來。
來接的人,緊緊抱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