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就是,梁綱要在縣級以下鄉鎮設立鄉長、鎮長,以及村長。這是不比清朝的什麼‘圖’、‘都’,等縣級以下區域劃分名稱,那些癟嘴的稱呼在鄂西江北時期曾搞得梁綱頭疼不已。【四十保二區十圖、四十三保一區三十三圖、四十六保四區九圖等等的稱呼,我看的都頭疼,之前也沒去介紹它。現在給大家說一下。清朝時期,民間自然也有鄉鎮稱呼。裡面鄉的含義同現在變化不大,‘鎮’的稱呼含義變化就大了。省、府(州)、縣、鄉、保(甲、牌、圖、鎮、市、都、廂),可以說‘鎮’的口頭意義和現在的村差不多。而實際含義卻是連村都不如,因為保,是作為一個戶籍編制來論的,那同樣的含義也就可以稱‘鎮’的,稱‘圖’的,稱‘市’的,等等不一。】
現在輪到他自己做主了,那就把保、甲、牌、圖、鎮、市、都、廂等稱呼全部改成村,以二十一世紀他所熟悉的那一套來,縣——鄉(鎮)——村劃分。
村長一級是當地人自己選,不歸入政府部門,鄉鎮以及主官卻是頭一次正兒八經的被納入有品節範圍內,而不再是像以前那樣,以一個‘吏’來稱呼。做了那個芝麻大小官,再混一輩子也只能在‘吏’字上打滾,永遠稱不上‘官’。現在鄉長、鎮長卻是和二十一世紀的一樣,幹得好的也可以被升到城內六局甚至是縣長的位子。
這個改動應該是史無前例的,中國兩千多年封建史,官吏二字前後相連無數年,卻始終是天地之差,雲泥之別。到今天才算是第一次從根本上被出動他們之間的界線。
縣政府下屬的六個局,雖都歸於縣長轄下,可是瓜分了縣長相當一部分的權力卻是必不可免的。梁綱這樣做,並且在縣級以上的府級以及以後會出現的省級也繼續這樣施行,為的就是分權、散權。
絕對的權力意味著絕對的**。連新中國剛建立不久,思想那麼過硬的時期都會出現劉青山、張子善這樣的高官**案件,那梁綱還有必要對官員的個人操守持報以希望嗎?
雖然能高薪養廉,但是分散他們的權力也是必須要的。
紅巾軍政府的下屬部門不會只有這六個,隨著時間的推移,肯定還會有其他新的部門出現。甚至梁綱敢斷定,這個時間要不多久。因為,別的都不說,單是吏部職責的空缺就是一大缺陷。
只是現在紅巾軍地盤還小,還用不著鋪那麼大的攤子。
六局局長和鄉鎮主官都要比縣長低一級,法院、檢察院院長也要比縣長低半級,武裝部則是看情況而定。畢竟以現在紅巾軍的編制來定論縣級武裝部的級別,明顯是扯淡。軍政府的級別定論已經是在為以後的天下制度定調子了,可是紅巾軍自己本身卻還是很弱小,遠沒有發展到囊括天下的地步。
如此增設縣級直屬部門,加之縣級以下的鄉鎮一級主官,官員隊伍的數字自然會急劇膨脹,梁綱現在還有些拿不準自己這樣做,會不會在十幾二十年後就要面對‘冗官冗費’這一令人無語且頭疼的問題?
不過他現在知道,自己這樣做,尤其是在鄉鎮一級設立有級別行政主官,絕對有利於紅巾軍在蘇南迅速站穩腳跟,建穩政權。
司法院、檢察院用刑名師爺,工商局、稅務局、財政局用錢糧師爺,警察局用軍中將士,尤其是那些原先做過捕快後投降紅巾軍的,有經驗的。文教局用秀才、舉人,這有可能的話就儘量從當地選拔,就是強行拉來按帽子也可以,只要不出人命就行。農畜局則是用師爺、文人充任,畢竟梁綱不可能直接讓縣長從各自縣裡選拔老農吧?
他們種植經驗是豐富,可是眼睛不寬,腦子不轉,又如何做得了官?那些當局長的師爺、文人,只要還有一點機靈勁,就會知道在各自縣裡徵用老農來給自己幹活。
總之,先設立的這六個縣局,在一定程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