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或者是網路遊戲,難度都是極大的。
別的不說,只說那麼長的篇幅,編劇、導演、副導演、演員們有幾個人有耐心把百萬字的原著看完呢?
這簡直是在為難那些人。
而連原著都沒看完的編劇、導演和演員,又有幾分可能能把一部電視劇或者電影做好?
於網文圈的大神們而言,自己一本作品能否賣出各種版權,在開書的時候,是不確定的。
甚至在一本書寫完的時候,仍然不能確定。
他們能確定的只是……將這本書寫得長一點,再長一點,才能掙更多錢。
甚至,寫長一點,說不定還有更大機會賣出版權。
因為這年頭能賣出遊戲改編權或者影視劇版權的網文,別的且不論,知名度和人氣一定要夠大夠高。
而將一本書寫的足夠長,自然就擁有足夠長時間的曝光度,只有曝光度夠高,才有可能吸引遊戲公司或者影視公司來購買版權。
所以,無論是不是大神,寫一本書,都希望能寫長一點,好處實在是太多了。
至於字數太多,以後改編成遊戲,或者影視劇的時候,改編方的難度會不會太大?
那誰去管呢?
反正難度再大,也不需要原著作者去費心。
這就是立場不同,導致的普通選擇。
以前孫全也是這麼想的,所以他重生後的幾本書,字數都不算少。
但這次,在開拍《亡靈遺願》這段時間,他改變了固有的觀念。
因為他已經不指望別的公司來買他這本書的影視劇版權,他自己就能投拍,所以,相比多寫幾百萬字來多賺那麼點稿費,他情願把這本書的劇情壓縮再壓縮,儘量少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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