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認罪他就處於劣勢,倘若沒有助力,對方絕對會把他往重了判,說什麼坦白從寬根本是鬼話。憑他的經驗當天根本不可能失手,造成的震傷絕對低於輕度不足以構成刑事責任。
他多少在市還聽道上的人說過一句順口溜。
“坦白從寬把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
“我沒有其它問題需要交待,剛才所說全是事實。”他知道如今都不敢隨便刑訊逼供,內地或許不那麼規範但這裡的人肯定不會對他用這種方法。
“你的態度非常不配合。這種態度無法幫助你逃銳罪責”那警察正說著進來個人。附耳低聲跟他說了幾句話。就見他點點頭收起筆錄。就給陳依帶上了手鏑讓走。
下樓後直接被帶上警車。
陳依越意識到事情很不妙。不等開車就道“我要給以打電話。他是我叔叔。”
“我們知道他是你叔叔,但是在你問題沒有交待清楚前誰也不能見你。見了也沒用。”
那警察說完就不再理他。
倒是開車的警察好意提醒似的反問他“你知道自己打傷了誰嗎?”
“不知道。”
“我們縣裡副書記的兒子,副書記的姐夫是市公安局局長。我們現在就是要把你送到市看守所。”
另一個警察責備道“你跟他說那麼多幹嘛!”
陳依意識到說明理由的警察大概是有別的緣故變相提醒的。但此刻他內心卻充滿憤怒。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意思他體會到了。顛倒黑白他體會到了。任何時代都存在的黑暗,是的,他被機率選中了。
他所有的謹慎考慮在這種事實面前都毫無作用。說話權不在他這裡,公正權的天平嚴重傾斜。傷鑑做了手腳是一定的,如他這樣的總門戰士在一面到的戰鬥中幾乎不存在失手可能,他們對人類的承受能力太清楚。對方的口供徹底背離實際情況也充分說明了問題。
他知道此刻怒也好,喊冤也好都沒有作用。
車上這幾個警察很清楚他的冤情。然而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們不可能冒著丟飯碗的危險對上面的交待不執行。
三年如果事情這樣展下去,他鐵定會被判刑三年。這種事情是什麼樣的無奈?此煮的他是一種什麼樣的憤怒心情?那是種憤怒的恨不得暴力破壞和復仇的心情!但陳依當然不會這麼失控。因為無濟於事。只會把事情變的更糟糕。
………【第六十一節 拘留】………
駛講看守所的大鐵門時陳依有種異樣的感受,過去他山仇一想過有一天會進入裡面,還是以犯人的身份。
身上一應物品都取出來裝到檔案袋裡交出去。
陳依與其它五個人蹲在牆邊等待檢查。
幾個看守所的人經過時,為的中年男人回頭打量他們幾個一眼。隨意詢問他們犯了什麼事。有答搶劫,有答偷竊。
問到陳依聽說是打架時笑道“動刀還走動棍子了?”
“都沒有。”
那個中年男人不信似的好笑道“沒有怎麼會送來這裡?”
“因為我打了縣副書記的兒子。”
那男人沒有憐憫也沒有嘲諷的微微笑笑,扭頭領著幾個人走過去了。一副司空見慣的模樣。
陳依被送到關押嫌犯的倉房時已經十點多。早過了吃晚飯的時間,倉頭叫人把沒吃完的飯菜弄了碗,陳依看著覺得像剩飯,事實上也沒有心情吃就推說不餓。與他一起被送進來的中年男人卻不客氣的抱了狼吞虎嚥。
倉頭滿頭花,但並不老,看起來只有四十多歲。艙裡還有個人在睡覺,有四十多歲的年紀。其它多是二十來歲的年輕人。跟倉頭坐一塊的有個矮子,面相很兇。詢問了陳依和另一個人犯的什麼事情後又問他們有沒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