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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聽他正在打電話,口氣柔得要化掉:“今天胃口好點了嗎?午飯吃過沒?吃的什麼?吃了多少?走路不要那麼快,出去的話不要自己開車……”

屋裡太安靜,即使我努力地不偷聽,也隱隱聽得到聽筒裡傳來的聲音:“你今天已經打了三個電話了,你怎麼這麼閒?你煩不煩?”

我忍著笑,快要憋出內傷,被我們領導白了一眼:“你敢在這裡笑試一試。出去出去,午休時間你進來幹嗎?”

這下子,我噗一聲就真的笑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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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女人真麻煩,不識好歹。”

做上司的出氣筒以及代上司家屬受過有時候也是我們下屬的工作職責之一,所以我不敢抗議。只是後來實在忍不住告誡他一句:“適可而止啊領導,過度的殷勤只會令尊夫人覺得,你是因為她肚裡的孩子才突然轉了性,這個結論會令她格外地生氣。”

“就算是那個原因,也是因為孩子的媽媽是她啊。”

“這麼煽情的表白,你應該回去跟程夫人講,跟我講做什麼?”

回辦公室思忖了十秒鐘,難道領導的意思又是要我代為轉達?不是吧,這個悶騷男,我敢打賭他不曾對她說過“我愛你”,99%的把握。當然,她跟他說這句話的可能性則更小些,也就0。1%吧。

不過這又有什麼關係。這三個字,初戀以及向楠,他們都對我說過。當時以為它珍貴如金,如今知道它的價值必要時是負數。

(三)

很早就認識了江浩洋,在飯局上。其實在我們混熟之前,每一次見面都是在飯局上,而且每一次都有我上司在場。

他們兩人有一點很神似的氣質,彬彬有禮,實則疏離,拒人於千里之外。只不過,程少臣更冷然一些,冰涼通透像多稜的水晶,被光一射,折出許多面,令人目眩迷惑。而江浩洋則隨和許多,溫潤如玉。他們倆的相處客氣而冷淡,彼此話不多,極少互相注視,但有一種奇異的默契。

只有一次單獨的相處,時間很短。那是程少臣跟沈安若的第一次婚禮,因為儀式並不在本地舉行,所以只請了極熟悉的朋友,客人並不多。江浩洋竟然也來了,最早的一個,送上禮金,寒暄了幾句便藉故告辭。程少臣將他送到樓梯口,因客人陸續前來,他不能走遠,於是吩咐我:“談芬,幫我送一下江處長。”

“您跟新娘很熟?”沉默十分無禮,只好沒話找話。我不認為他與程少臣熟到這種程度,想來是新娘的好友。

“對,我們是大學校友。”

原來如此。

“新娘知性美麗又溫柔。”背後說人壞話不可取,說好話總是好的,何況我本發自內心。

“對。”江浩洋頓了頓,“當然”。

很久以後,我才明白,我這句話多麼的多餘。

後來江浩洋換了部門,職位越升越高,我的工作也隨著程少臣換來換去,與他聯絡得也漸多,但僅限公事。

那陣子出了個小車禍,人沒受傷,卻嚇得不輕,很久不敢再開車。因為是與計程車相撞,所以連計程車都不敢輕易地坐,每天早晨老老實實地步行穿過大半個小區,再走十分鐘的路,去等公司的班車。突然有車從身邊停下,車主放下車窗:“談小姐去公司嗎?正好順路,我送你一程吧。”這時才知道,竟然與江浩洋做了鄰居。

於是以後便常常碰見,在超市,在物業處,在社群醫院。早晨並不經常見到,後來發現,其實他上班的時間比我晚,只是那天他恰好去得早。再後來,他會刻意地早走一刻鐘,我出門時,他剛好把車開出來,順便送我。

按說我該受寵若驚,心如小鹿亂撞。可是我沒有,只有一些感激。因為他看我的神色太平常,沒有歡喜沒有波動連欣賞的目光都很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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