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可憐,不是嗎?從小就像寵物一樣生活著。
‐‐這樣想想,曾經忽略過妹妹的我還真是罪不可赦呢。
我不免唾棄起自己來。
一開始我是無所謂的,畢竟我沒有父母那種執念。只需要讀書,就足夠了,如果說想要些什麼,那都是騙人的。
我的存在在妹妹到來後,就消失了。
好吧,我並不怪她,可以的話還要感謝妹妹,是她讓我從父母的天才計劃下活了過來。
那麼,自我唾棄就到這裡吧。仔細看看,我其實並沒有開始唾棄自己?
無論怎樣都可以啦。之後的事情比較重要。
家裡來了一個‐‐第一個不是穿著白大褂的女人。
如果主編看到這裡,應該能猜的到她是誰。
一名城市的記者,也是一名潛入城市的記者。
同時也是將妹妹報導成少女a的人。
她問我,&ldo;為什麼不保護好妹妹&rdo;。
那種毫無指責意思的語氣現在仍然在我腦海之中徘徊著。
&ldo;反正你還小,那就以這個為執念如何&rdo;。她這樣向我提議了。
所以,這就成了我的執念。
也許是我還殘存著一些常人的心吧,或者說我從始至終就是那座城市中少見的正常人。可能還有妹妹的緣故在內?
這樣想來,可能性還蠻高的。
就是這樣,我開始保護妹妹。
但是顯而易見的,當時的我也沒有什麼權力,在家中也只是被忽略的存在,只能偶爾與她聊聊天,帶點零食給她。這是何等辛酸的生活,現在想想都為妹妹覺得可憐。
所以,在之後有個小偷偷偷摸摸的摸到我家之後,我逼著他將妹妹的籠子打了開來。
〈叄〉
到了三了呢。
那麼這裡說些什麼呢。是順著剛剛說下去,還是講一些父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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