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孩子的影子;並且,每個人都生
而自由、平等,他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才會轉讓自己的自
由。全部的區別就在於:在家庭裡,父子之愛就足以報償父
親對孩子的關懷了;但是在國家之中,首領對於他的人民既
沒有這種愛,於是發號施令的樂趣就取而代之。格老秀斯
否認人類一切權力都應該是為了有利於被統
治者而建立的。他引了奴隸制為例。他最常用的推論方式,一
貫都是憑事實來確定權利。人們還可以採取另一種更能自
圓其說的方法,但也不見得對於暴君更為有利。
按格老秀斯的說法,究竟全人類是屬於某一百個人的,
抑或那一百個人是屬於全人類的,仍然是個疑問;而且他在
他的全書裡似乎是傾向於前一種見解的;而這也正是霍布
斯的看法。這樣,人類便被分成一群群的牛羊,每一群都有
它自己的首領,首領保護他們就是為了要吃掉他們。
正猶如牧羊人的品質高出於羊群的品質,作為人民首領
的人類牧人,其品質也就同樣地高出於人民的品質。據費龍
的記載,卡里古拉皇帝便是這樣推理的,他從這種類比竟然
做出結論說:君王都是神明,或者說,人民都是畜牲。
這位卡里古拉的推論又復活成為霍布斯和格老秀斯兩人
的推論。亞里士多德早在他們之前也曾說過,人根本不是天
然平等的,而是有些人天生是作奴隸的,另一些人天生是來統
治的。
亞里士多德是對的,然而他卻倒果為因了。凡是生於奴隸
制度之下的人,都是生來作奴隸的;這是再確鑿不過的了。奴
隸們在枷鎖之下喪失了一切,甚至喪失了擺脫枷鎖的願望;他
們愛他們自己的奴役狀態,有如優裡賽斯的同伴們愛他們
自己的畜牲狀態一樣。因而假如真有什麼天然的奴隸的話,
那只是因為已經先有違反了天然的奴隸。強力造出了最初的
奴隸,他們的怯懦則使他們永遠當奴隸。
我完全沒有談到亞當王或者挪亞皇,也就是那劃分了
全世界的三大君王的父親,雖然有人認為在他們的身上也
可以看到像薩土林的兒子一樣的行為。我希望人們會感謝
我的這種謙遜;因為,作為這些君主之一的一個直系苗裔,或
許還是長房的後代,何以知道考訂起族起來,我就不會被發現
是全人類合法的國王呢?無論如何,人們決不會不同意亞當曾
是全世界的主權者,正如魯濱遜只要是他那荒島上的唯一
居民,便是島上的主權者一樣。並且這種帝國還有著這樣的好
處,即國君可以安享王位,無須害怕叛亂、戰爭或者謀篡。
第三章 論最強者的權利
即使是最強者也決不會強得足以永遠做主人,除非他把
自己的強力轉化為權利,把服從轉化為義務。由此就出現了
最強者的權利。這種權利表面上看來像是譏諷,但實際上已
經被確定為一種原則了。可是,難道人們就不能為我們解釋
一下這個名詞嗎?強力是一種物理的力量,我看不出強力的
作用可以產生什麼道德。向強力屈服,只是一種必要的行為,
而不是一種意志的行為;它最多也不過是一種明智的行為而
已。在哪種意義上,它才可能是一種義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