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過去的話,起碼要穿過大半個北京城。
孟巖有點兒近鄉情怯,畢竟是這具身體給了他新的生命,他也接受這個“孟巖”所有的記憶和感情。
這種溶於血脈中的親情是不容許抹殺的!
尋了一家大車店,孟巖花了五十文租了一輛馬車,請車伕直接把自己送過去,畢竟,靠腳底板走路的話,怕是要走上大半天才能回到家中。
他實在沒有心情欣賞著北京城風景。
車輪滾滾,在人群中,奔跑向前,眼前如同浮光掠影一般,兒時的記憶如潮水一般復甦,差一點擠爆了孟巖的腦袋。
“公子,到了!”恍惚間,聽到車伕一聲叫喚,孟巖這才把自己從回憶中拉回來。
他無心關心京城有多大的變化,還是變得比記憶裡更加熱鬧繁華,他只思考一件事,見到那個狠心將一個八歲孩童送上那條臥底之路的男人,他該怎麼面對,說的第一句話是什麼。
稱呼另一個人為“爹”,總感覺有些怪怪的。
付了車錢,孟巖下了馬車,腳踏實地,忽然他有一種不真實的感覺。
自己居然在北京還有個家,偌大的一個四合院,這在後世,那是多麼不容易的一件事呀!
記憶裡的街道,記憶力的牌樓,還有那熟悉的味道,對,羊肉燴麵的味道!
“好香,有十年沒有吃過了!”孟巖閉上眼睛猛地吸了一口,肚子不爭氣的咕咕叫了起來。
是先回家,還是先吃飯?
如果是真正的那個孟巖,一定會選擇先回家,而他不是,他選擇先去吃飯。
十年了,物是人非,在孟巖的記憶裡,這十年他沒有得到一絲一毫有關父親的訊息。
他是臥底,這是一份在刀尖上跳舞的工作,必須謹慎,不能跟他的過去發生任何關係,否則就有暴露的危險。
自己或許在戶籍檔案中已經是個死人了。
所以,恢復身份之前,他必須先了解一下自己父親的境況,而飯館恰好是最合適的地方。
“客官,您吃點兒什麼?”
“一碗羊肉燴麵,多放點辣子,快點兒!”孟巖將褡褳放在桌子上,迅速的吩咐道。
“好咧,一碗羊肉燴麵,多放點辣子!”跑堂的小二扭頭叫了一聲,又迅速去招呼其他客人了。
這個麵館以前,他跟父親經常來吃,開了至少有十幾個年頭了,招牌沒換,就是不知道味道換了沒有。
追殺他的人應該還不知道他的真實身份,這一路上,他特別留心了,應該沒有尾巴,所以他才放心大膽的回來。
不到一炷香的時間,一碗熱氣騰騰的羊肉燴麵便送到了他的面前:“客官,您慢用,不夠再招呼,第二碗半價!”
“小二,你們老闆真會做生意,這一碗羊肉燴麵已經是分量十足了,尋常人一碗就足夠了。”孟巖笑道。
“客官你一看就是第一次來小店,小店的生意多蒙街坊們照顧,所以才量大料足,至於第二碗半價,那是我們掌櫃的一位故人飯量特別大,一碗不夠吃,所以才弄了這麼一個第二碗半價!”店小二解釋道。
“什麼?”孟巖手微微一抖,他記得,每一次父親來這裡吃飯,都是要兩碗麵,而第二碗,掌櫃的總是隻收一半的錢。
一個單身大男人帶著一個孩子,日子過的緊巴巴的,錦衣衛雖說外表光鮮,可也要分幹什麼的。
父親本來是錦衣衛大漢將軍,官至百戶,可不知道為什麼,跛了一隻腳,大漢將軍在錦衣衛中自成一營,對儀容要求很高,跛腳的父親自然不能再任大漢將軍了,於是就當了坐衙百戶。
印象中,父親太過剛直,不願意同流合汙,漸漸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