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公使班塞·;弗得想想現在也該是法蘭西帝國無敵的陸軍報仇雪恨的時候了,他有點迫不及待地答應。
“只要五國同意借師助剿就好辦。”奕訴親王想。
“對於五國早早提交給我方的和談內容文字,我方經過認真考慮,對有些地方有異議,希望雙方再度協議。”奕訴親王聽到對方同意出兵,心裡像吃了定心丸一樣,說話也明快了許多。
“一、五國駐華使節並各眷屬及各隨員可在京師長期居住,或者能隨時往來,並在北京租地租屋,僱覓伕役。這一條我方無異議。”
“二、各國可以在通商各口設領事官。這一條我方無異議。”
“三、凡傳基督教者或天主教者,清政府應一體保護。這一條我方主張傳教者應劃定一個範圍。”
“四、英、法、美、西、奧等五國人可前往內地遊歷、通商。這一條,我方主張遊歷可以,通商應限於各開放的通商口岸足矣。”
“五、除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口外,增開牛莊、登州、臺灣、潮州、江寧、淡水、瓊州各口及長江沿岸各口為通商口岸。這一條,我方主張長江沿岸各口開放不可取。”
“六、允許五國商船駛入長江至長江沿岸各口岸經商。我方主張商船駛入通商口岸即可。”
“七、五國兵船也可以進入各通商口岸。這一條我方主張廢除。”
“八、英、法、美、西、奧五國人有權僱傭華人,可在各口並各地方租地蓋屋,設立棧房,建立教堂、醫院、墓地。這一條我方無異議。”
“九、涉及五國人的糾紛案件,各國當事人及財產,皆歸各國官員查辦;
各國人犯法,由各國官員懲處;中國人擾害五國人,由中國官員懲辦;中國和五國之人爭訟而又不能勸息,由中國地方官與各國領事會同審辦。這一條我方無異議。“
“十、降低各國進口貨物關稅。這一條我方給予考慮。”
恭親王陳述完畢後,靜待五國首席代表發言。
“貴方對我方談判文體內容所提異議,我方五國代表待經過詳細磋商後,給予答覆。而對於貴方早日所提交的談判補充內容,我方的意見是:
一、借師助剿。這一條我方同意,但所需費用由貴方承擔。
二、幫助清軍培訓軍隊。這一條我方同意,五國將會派遣現役軍民或軍校教官來華指導。
三、提供先進的火器裝備。這一條我方同意,五國將提供不下於十萬人的先進裝備武裝清軍剿匪部隊,但貴方需用銀兩購買。
四、購買岸防火炮與鐵甲軍艦,這一條我主不予支援。“法國公使班塞·;弗得陳述完五國對於清政府要求的答覆。
奕訴聽到五國居然答應如此多的條件,心裡切喜。“不過,遺憾的是這些都要銀子來購買。也沒有關係,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用錢就用錢吧。”他心裡暗想,“這些西洋蠻族還不是真心想讓我大清強大的, 火炮軍艦一點也不賣。只能另想辦法了。”
雙方陳述完畢各自己主張後,決定休會幾天。
公元1854年8月24日,雙方代表團經過內部多次討論後,展開第三輪的談判。
“關於貴方對我方提出的談判文字內容有異議的地方,經我方多次磋商,認為:第一、二、八、九、十條之內容,貴方無異議,我方同意寫入正式和談文字;第三條,我方同意可以不在京津地區傳教;第四條,通商與遊歷應是全範圍的,不得再有異議。第五條,除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口外,牛莊、登州、臺灣、潮州、江寧、淡水、瓊州各口必須開放。但長江沿岸各口的開放,我方可以同意以漢口為界的長江上游地區各口可以不予開放(不包括漢口);第六條,五國商船必須準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