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甚至於偷來的,騙來的、搶來的。只要是殘疾的,越殘疾的狠他越值錢。
用丐幫的行話說,相好包相包得好。這叫相,他相長的越慘、越醜,他越能來錢。會賣的人呢就是說,其實撿個殘疾兒童,那個地方比較開放一點,那個外地人很多,有的那個未婚先育生的孩子,就棄掉了。
我就在外面就收過好幾個。收來以後他們丐幫要是得到這個訊息,他們想辦法給你買回來,如果一旦落到他手,這個兒童終生就算殘疾了,你好孩子他給你搞成殘疾。
有人為了這個利潤,把那個一歲兩歲的小孩搶過來,那個時候呢是硬硬的把那個腿給他搞斷,有的更是用那個磚頭,用那個木板,直接砸下去,那個小孩哭的,敲了以後他這個腿上流膿,就感染,感染以後也不給他治。
他慢慢這個腿就爛掉了,越爛得流膿,他越慘越慘他越賺錢。就是叫小孩那個腿,不會叫它好,就你好了就疔了疤了,他也得用小棍敲一敲,給你敲的流血流膿。王勇所瞭解的丐幫,都是有些由三五個人,或六七個人組成的,大幫主有五六個打手,能控制十五六個孩子,而小幫主也能控制十個左右的孩子,對於這些孩子的管理非常嚴格,體罰捱打都是家常便飯。
王勇最後就是看那幾個幫主打那個小孩太殘忍,看不下去,最後決定收手,回家,再也沒做過這行。
曾鋒問清楚後,又透過調查,查明瞭情況。
主犯是本地溧山人,叫卞永,四十多歲,以前還是體制內的,後來貪汙被查,判了五年,出來之後,與一班獄友混在一起。
認識一個外省人,做過王勇之行。
那人到溧山找卞永玩,看到溧山發展的這麼好,外來人口這麼多。
就和卞永說,我有個專案,可以賺錢,而且不要什麼本錢。
於是就開始到外地搞乞丐,但是那有這麼多聽話的殘疾人可用,要賺錢,就要手下多。
能被他們管理的,就是像盧劍這樣的人。
弄暈之後,活生生把他打成殘疾,再關上一年半載,是條龍,也得認了。
除了成年人,就是小孩,四五歲的小孩最好,偷過來,喂點安眠藥,直接把腿手打斷,用不了幾個月就養的和寵物狗一樣聽話。
曾鋒他們偵破這個團伙時,許多兒童都不敢認警察,因為他們被長年打貫了,已經完服從認命,除了卞永,都不認其他人。
案子破了,盧劍也找回來了。
曾鋒沒有一點興奮的感覺。
要不要和姜書記說?他鬱悶再三,最後和姜紳說。
最後他說:“其實我就想,這些罪名,也就判他們幾年,姜書記………”曾鋒說到後面,滿眼都是淚。
“砰”姜紳聽到最後,一掌拍下去,面前辦公室直接化成粉碎。
“我草你嗎的曾鋒,這案子,你敢不和我說,就去辦了?”
姜紳濤天的憤怒啊。
。。。
第八百零八章 亭亭玉立
我那敢啊,曾鋒心道,我就是破了案後,才敢和你說。
我要之前和你說,現在我就殘廢了。
曾鋒太瞭解姜紳了,所以他是把案子破掉,才敢向姜紳彙報。
要是一接到這案子就找姜紳,估計他的腿都要被姜紳打斷。
姜紳當然怒了。
這案子讓他想到當年向小汐的案子,如出一轍,不過一個是逼著賣淫,一個是逼著乞丐。
賣淫的還好點,吃的不會太差,做乞丐,每天能吃幾個包子就算不錯,據王勇說,當年他們找的小孩子,每天就管三個包子。
要他們餓不死,也沒力氣跑。
姜紳現在想想,狠不能一掌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