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乎歐陽接著說道:“寸心,咱們倆認識也不是一天兩天了,也不是一個月兩個月了,也算是知根知底是吧。
我現在就是想說,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那我也不能當做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過,我這個老爺們,可沒有提上褲子不認賬的道理。”
這一刻,葉寸心終於睜開了雙眼。
歐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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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我已經犯錯了,那我就認了,隨便你怎麼打罵都成,你就是一槍崩了我,我都絕無二話!”歐陽誠懇道。
聞言,葉寸心淡淡道:“算了,這事我不怨你,你可以當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過!”
這個話語很淡很淡,但是歐陽可以清晰地感受到葉寸心話語之中的掙扎。
沒錯,就是掙扎!
一時間,歐陽的心,被軟化了!
這個情緒,談不上愛戀,可能更多的是疼惜,是不忍!
於是乎,歐陽心下一橫,牙關一咬,言道:“如果你不怪我的話,我是說如果,如果你也不反對的話,那我就娶你!”
“嗯~~!”
良久,葉寸心發出了一道聲音,很輕很輕。
這一刻,歐陽知曉自己往後可不再是一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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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寸心同意了。
同意嫁給自己了!
可是當歐陽離開房間後,又有些發愁了。
自己發愁的,並不是作出娶葉寸心的決定,而是結婚這種事,可不是自己說了算的,八路軍有八路軍的規矩。
八路軍戰士結婚,那是要經過黨組織批准的,要符合程式,符合規定的。
1937年,盧溝橋事變爆發後,國共兩黨實現了第二次合作。然而“八路軍”(即中央紅軍)中的戰鬥骨幹,長征中倖存的不到三萬人,絕大部分成員來自江西、湖南、湖北等南方各省,其家鄉在紅軍撤離後,先後被“血洗”,家屬倖存者鳳毛麟角。
新四軍的情況,也大致如此。
因此,在抗戰初期的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我軍諸多中高階幹部,孑然一身。
考慮到當時戰鬥不斷,部隊面對的傷亡很大,起表率作用的營連級幹部,往往都是在戰鬥的最前沿,隨時都有犧牲的可能。
部隊從人道主義角度出發,遂制定了軍官結婚必須符合“二五八團”標準這一明文規定。
二五八團,並非一個團的番號!
它只是當時殘酷戰爭環境下的一個特殊產物娶老婆的標準。
這條標準就是:年齡在25週歲以上,黨齡(或軍齡)在8年以上,職務是團職以上,簡稱“二五八團”。
按照我軍當時的規定,軍官幹部只要符合“二五八團”條件的,就可以打報告申請結婚娶老婆。
若是不滿足,那就想都不要想!
當然這一條主要是針對男性,而不是女性。
當時部隊的醫院、學校裡一旦有了合適的女性候選人,“二五八團”們,便一次次地被拉去相親。當然,這類相親也是講究策略的。為照顧這些“二五八團”首長們的情緒,他們的相親是間接隱晦的。
年齡在25週歲以上;
黨齡(或軍齡)在8年以上;
職務是團職以上;
這三個條件,歐陽是一條都不滿足!
也就第三條,職務團職以上,對現在的歐陽不是什麼大問題,歐陽有信心,可以很快的解決。
可是年齡25週歲以上和8年以上軍齡這兩點,歐陽是不符合的!
當然這兩條,也不是卡死的,也是可以靈活的,前提是你要立了大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