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枯燥無味,我閒來無事在家裡上網,QQ裡林婉婉的頭像還灰的,沒線上。這些日子我們經常發發簡訊,聊QQ很少,我覺得感情已經到位了,那丫頭對我有好感,就差捅破那層窗戶紙了,我便琢磨起來怎麼表白。
開啟對話方塊,我打了一串字,又推翻重打,重複了十多遍,全刪掉,發了句“你一般什麼時候線上啊?”
林婉婉頭像一下子亮起,回了條:“幹嘛。”
“你隱身?”我心跳加速的敲著鍵盤。
“對啊,什麼事。”
我猶豫了會,按下回車,“我好想你。”
對方沉默了二十多秒,每一秒對於我來說都像煎熬,終於回覆了,“凌宇!你敢泡我妹!找死啊。想都別想!”
嚇得我差點沒從椅子掉下去,林慕夏!居然上她妹QQ,還恰好趕上我想表白的時候,我好黴……慌忙退了QQ,躺床上壓壓驚,琢磨著明天上班該怎麼承受她的怒火。
電話忽然響了,我拿起手機一看,果然是林慕夏,沒敢接。隨即她又來了條簡訊,我看完倒吸了口涼氣,“一個小時後,我在你家小區門口等你,最好別躲,不然會死的很慘。”
第三十七章:摘星手
林慕夏打電話說她到了,我磨蹭了五分鐘才下樓,來到小區門口,見她手裡提著一個袋子,沒有預想的數落和怒氣,倒是她一臉的平靜,看我出來了,先皺皺眉頭看了眼時間,“晚了五分鐘。”
“驚嚇狀態下的我,移動速度比平時遲緩五倍。”我哪敢正眼看她,越是平靜,越像暴風雨來臨的前兆,“想說什麼就直說吧。”
“這個給你。”她把袋子遞給我。
我接過來開啟一看,是個帽子,不解道:“送我帽子?”
“你的頭髮為我光榮下崗了,補償你的。”林慕夏笑了笑,隨即話鋒一轉,“別追我妹了,老媽不會同意的。雖然我覺得你人品尚可,不過還達不到我理想中妹夫的標準,我想了想,你們我不想幹預太多,只能提醒一下。”
“多謝好意。”我鬆了口氣,她的表現與我設想的大有出入,葫蘆裡到底賣的啥藥。
“別急著謝,就這事還不至於我這麼晚特地來找你。”林慕夏手中多出一個盒子,她開啟後,我看見盒子裡裝的是在毛卜順舊店裡那隻皮箱中發現的帶假鑽戒的那截指骨。
她認真的道:“還記得下午我說有事要找你當面說嗎,當時因為胡一刀爆炸就一時忘了。經過骨質分析和DNA比對,這指骨不是毛氏一家三口的。”
“胡一刀不是說了麼,那屋子租給過都市爆破者,也賣給了富豪,說不定是他倆誰的呢。”我拿過盒子細細端詳著,接著說:“我覺得它應該有啥寓意在裡面,不然能被單獨儲存起來?”
“鑑定出指骨屬於一個25歲到28歲的成年男子,而且已經脫離人體骨骼組織7年到8年。”
“啊?”我聽到她說的頓時愣住,“這指骨挺神秘啊。”
“我從情報科那,查出坊間一個傳聞,真實性有待考證。”林慕夏用手捏著指骨,邊把玩著邊說:“江湖的賊王,摘星手,他早年出道時,第一次行竊便偷過來幾根金條和一枚鑽戒,他興高彩烈的拿去獻給師傅,卻被一眼看出就是假貨,將他逐出師門。摘星手決定自立門戶,鑽研盜竊之道,並把自己的小拇指給砍下,封存起來,每日拿出來觀看一眼,以此明志。隱忍而厚積薄發,盜走了最不可能被盜走的東西,籍此被封為傳奇賊王。”
“摘星手倒也有大魄力,怪不得現如今能以盜之名威震江湖呢,原來和古時的越王勾踐的風格差不多。”我聽完她所述的傳聞後,讚歎不已,旋即反應過來不對勁,再看向那截指骨時,我呆住了,“你……是說,我們很有可能拿走了摘星手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