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 (第2/4頁)

自己的下巴,“殺死獵人算是什麼需要以死謝罪的事嗎?”

我笑了笑,說:“我們只是一時手癢想殺點鬼,什麼時候成了制裁邪惡的審判者了?”

這個世界上,你可以做“壞事”但不可以做“錯事”。

鬼吃人,那是沒有任何異議的壞事,因為有人死了,真所謂人命關天嘛!但是鬼吃人是“壞事”卻不是“錯事”,吃人是鬼的需要,是為了活下去(姑且讓我這麼說)而去吃人,總之是為了生為目的的行動。

天天在用自己的火焰把他們的屍體燒成灰燼。

我在想,他們在死之前回憶自己的一生時,到底看見了什麼?

錢烈死了……

這是我第一次發現自己身邊的鬼死了,明明昨天那個傻小子還和我一起脫褲子嚇女生……

我上初中了,也該從小時候的噩夢中逃出來了。

“就這麼點錢?”踢了我一腳。

“對、對不起!”

“瞧他的衰樣!不打還對不起他了!打!打!”

總算是……

“為什麼?”

“公司資金緊張,只有裁員了。”

“為什麼?”

“多說了……”

“為什麼?”

“為什麼?”

“為什麼?”

……

我,只能說為什麼,我想說自己敬業守則,每天不分晝夜地工作,僅僅是拿著那麼一點微薄的薪水,連婚的不敢結,明明自己只有不到十年的壽命。我也想有個溫馨的家庭……這樣的,這樣的……微不足道的小小夢想,只能想想的夢,無休止的伴隨著痛苦的清醒……

我,很害怕人類,雖然我的盤子裡裝的就是人肉,明明我自己才是最高捕食者,只要我想,可憐的人類不過是待宰的羔羊,為什麼我以前都沒有意識到?

我,想起來了,一直以來,我都只是從別的鬼手上買肉吃,根本不能把自己正在啃食的東西和人類聯絡在一起——吃的肉僅僅只是肉,用來維持自己生命的東西,至於人類則是時時虎視眈眈要揭穿我的身份,用歧視侮辱的話語和刑具將我凌遲。

現在我不會這樣想了。

我把老闆殺了。

我把老闆吃了。

我將自己解放。

徹底的解放,沒錯,徹底的解放!一開始我是買來的刀具將他捅死,我僅僅只是想殺死他,不,殺死還不是我的終目的,我只是想洩憤:被開除的憤怒、被當做工具一樣使用的憤怒;貧窮生活的憤怒;。無法滿足的憤怒;友人死去的憤怒;在學校被人欺負的憤怒……無論是不是他造成的,我所有的憤怒都傾瀉在這具屍體上,開膛破肚,把腸子都扯出來!

當我清醒過來,我把他的屍體吃掉了。

很神奇的,我沒有像電視裡描寫的那樣如同惡魔一般瘋狂的啃食,很平靜地,把自己變異的肌肉變得堅硬銳利,想一把剃刀,把肉剖下來,細細地咀嚼……

我開始明白一些事,我的一切的痛苦都是因為我不殺人。

曾經那個不殺人的我用自己微博的薪水,一天只吃一頓地過日子,現在的我開豪車住豪宅!什麼擁有溫馨的家庭,只是在自我粉飾自己骯髒的。,但現在不用粉飾了,我的家裡有十幾具女屍,每天換著睡……

為什麼?我的人生,我好不容易變得美好的人生要這樣結束?我還沒有殺光獵人,沒有為錢烈報仇,沒有過上不怕被人發現,無拘無束殺人的生活,為什麼……

為什麼……

不,為什麼……

也許這種結局——死的結局——這正我想要的啊,做了錯事,總要接受懲罰嘛!

對嗎?

錢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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