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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眼黃山,他總算是聰明瞭一會。

“從營養成分上來說,熊掌的膠原蛋白含量相對高一些,從功效上說,熊掌肉屬溫性,有健脾胃、養氣血和去風溼的作用,但單獨吃發揮不了什麼作用,要配上紅棗、黨參、當歸等,所以說做不好,熊掌就浪費了。”韓孔雀道。

熊掌的這些功效,實際上沒有什麼值得宣揚的,因為豬蹄、牛蹄也有。

野生動物當食材,做不好,會很不好吃,就拿野豬肉與家豬比,有調查說70%到80%的人接受不了野豬肉的味道,這是因為野生動物體內氨基酸物質的含量高,其自身的腥異味更大,人們就更難以接受。

當然,也許是因為熊的力量強大,所以吃熊掌,就好像是戰勝了這個強悍的傢伙,所以從古到今都被人追捧。

沒人不知道熊掌,但很少有人吃過,於是一提起熊掌,大家便覺得很神秘,當然,裡面也有一些宣傳的原因。

關於熊掌的典故,最著名的要數《孟子·告子上》,“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在《孟子·告子上》中,孟子選擇了熊掌而捨棄了魚,當然,這不是因為孟子貪吃,覺得熊掌比魚好吃,而是因為相比之下,熊掌更珍貴,更不易得。

所以他緊接著又說了一句——“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以熊掌來比喻義的重要性。

本來,孟子是在說生命與大義之間的事,一些美食者卻斷章取義,扭曲孟子的原意,硬把熊掌推到餐桌上。

自此,熊掌被譽為美味佳餚中的上上品,不少人都以能吃到熊掌而倍感榮耀。

後來熊掌做成了掌上明珠,成為了古傳八珍之一,更是成為了宮延流傳已久的珍品佳餚。

掌上明珠這裡的“掌”就是指東北特產黑熊之掌,之所以吃這隻掌,自然也是有原因的。

熊有冬眠的習慣,冬眠時以舔掌為生,掌中津液膠脂滲潤於掌心,是熊掌營養豐富的原因之一,而其前右掌因為經常舔,故特別肥腴,有“左亞右玉”之稱。

當然,熊掌雖為上美佳品,但如加工方法不當,會令人難以下嚥,若想食其美味,頗需在製作上下一番功夫。

熊掌中含膠質多,所以很難在短時間烹製成熟,為此,在歷史上曾斷送過不少庖廚的性命。

《纏子》記載:紂王天下,“熊蹯不孰而殺庖人”,這是一例。

《左傳》記載:晉靈公曾因“宰夫靦熊蹯不孰,殺之。”這又是一例。

《史記》中載:晉貴族趙盾“食熊蹯不孰殺宰人”這是三例。

所以說,現代人很多人認為熊掌不好吃,其實原因很簡單,因為沒有一個好廚師,上面的三個例子就說明的很清楚了,連古代的皇帝想要吃一頓美味的熊掌,都那麼艱難,就不要說現代人了。

熊掌不要說做,處理起來也十分麻煩,要不是韓孔雀早有準備,等到今天黃山先殺先處理,還不知道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吃上熊掌呢!

清康熙年間的王士禎著《食憲鴻秘》一書中,便收有“食熊掌法”。

他記錄的十分清楚,“帶毛者,挖地作坑,入石灰及半,放掌於內,上加石灰,涼水澆之。候發過,停冷,取起,則毛易去,根即出。洗浸,米泔浸一、二日。用豬油包煮,復去油。斯條,豬肉同頓。”

由此可知,這個菜在製作時經過石灰去毛,米泔浸泡,加上蒸煮,必然是酥爛可口了。

當然,吃熊掌的禁忌還有不少,比如剛才說的“左亞右玉”,這個聽聽就算了,如果當真,那很可能要吃翔。(未完待續。)

第一千六百三十五章蛤士饃

吃熊掌不注意就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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