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太多了。如果是說沒有罪而別人冤枉了他的話,被冤枉的人也並非只有他一人。伯有命不當絕而被殺死能變成鬼,比干、子胥卻不變成鬼?
【原文】
63·19春秋之時,弒君三十六。君為所弒,可謂強死矣。典長一國,用物之精可謂多矣。繼體有土,非直三世也。貴為人君,非與卿位同也。始封之祖,必有穆公、子良之類也。以至尊之國君,受亂臣之弒禍,其魂魄為鬼,必明於伯有。報仇殺仇,禍繁於帶、段。三十六君無為鬼者,三十六臣無見報者。如以伯有無道,其神有知,世間無道莫如桀、紂,桀、紂誅死,魄不能為鬼,然則子產之說,因成事者也。
【註釋】
弒君三十六:據史書記載,春秋時期有三十六位君王被殺死。
【譯文】
春秋時期,被臣下殺死的君王有三十六個。君王被臣下殺死,可以說是命不當絕而被殺死的了。主管統治一個國家,享受的物的精華可以說是很多的了。繼承帝位擁有國土,不僅僅是傳三代。尊貴為君王,和卿的地位不同。最早受封的祖先,必然有穆公、子良這類人物。作為最高地位的國君,遭受不忠的臣下殺死的災禍,他的魂魄變成鬼,一定比伯有更神靈。報復仇人殺死仇人,造成的禍亂,要比伯有殺死駟帶、公孫段更多。三十六個君王沒有變成鬼的,三十六位臣子沒有被報復的。如果認為伯有無道,他死後精神有知,世間無道的人沒有超過桀、紂的,桀、紂被殺死,魂魄卻不能變成鬼。既然如此,那麼子產的說法,只是沿襲了既成事實。
【原文】
63·20見伯有強死,則謂強死之人能為鬼。如有不強死為鬼者,則將雲不強死之人能為鬼。子晳在鄭,與伯有何異?死與伯有何殊?俱以無道為國所殺,伯有能為鬼,子晳不能,強死之說通於伯有,塞於子晳。然則伯有之說,杜伯之語也,杜伯未可然,伯有亦未可是也。
【註釋】
死:指子晳死。據《左傳·昭公二年》記載,公元前540年,子晳謀反未遂,子產逼他自殺。塞:不通。這裡指不適用。
【譯文】
看見伯有命不當絕而被殺死,就說被殺死的人能變成鬼。如果有不是被殺死而變成鬼的人,就將會說不是被殺死的人能變成鬼。子晳在鄭國,跟伯有有什麼不同呢?子晳的死與伯有有什麼不一樣呢?都是由於無道而被國人所殺,伯有能變鬼,子晳不能變鬼,命不當絕而被殺死變鬼的說法適用於伯有,卻不適用於子晳。既然這樣,那麼伯有死後變鬼的傳說,和杜伯死後變鬼的傳說,是同樣性質的,關於杜伯的傳說既然認為不對,那麼有關伯有的傳說也不能認為是對的。
【原文】
63·21秦桓公伐晉,次於輔氏。晉侯治兵於稷,以略翟土,立黎侯而還。及,魏顆敗秦師於輔氏,獲杜回。杜回,秦之力人也。初,魏武子有嬖妾無子。武子疾,命顆曰:“必嫁是妾。”病困,則更曰:“必以是為殉。”及武子卒,顆不殉妾。人或難之,顆曰:“疾病則亂,吾從其治也。”及輔氏之役,魏顆見老人結草以亢杜回(11),杜回躓而顛(12),故獲之。夜夢見老父曰:“餘,是所嫁婦人之父也。爾用先人之治命,是以報汝(13)。”夫嬖妾之父知魏顆之德,故見體為鬼,結草助戰,神曉有知之效驗也。
【註釋】
秦桓公:春秋時秦國君王,公元前603~前577年在位。桓公伐晉:事在魯宣公十五年秋七月。
輔氏:春秋時晉國地,在今陝西大荔東。
晉侯:指晉景公。參見9·10注。稷:春秋時晉國地,在今山西稷山南。《春秋大事表》七之三:“今山西絳州稷山縣南五十里有稷神山,山下有稷亭,即晉侯治兵處。”翟(dí敵):通“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