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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勾)踐(?~公元前465年):春秋末越國君主。公元前497~前465年在位。

(11)赴火死者不可勝數:據《韓非子·內儲說上》記載,越王勾踐準備滅吳,對士嶽進行嚴格訓練,在臺上點起火,獎賞衝過火的人。於是當進軍鼓一響,士兵就奮不顧身地向火衝去。

(12)念:頃刻。

(13)根據文意,疑“血”後奪“重決脰”三字,否則像孟賁這樣的勇士聞軍令是不會害怕的。脰(d^u豆):脖子。

(14)叔孫通:姓叔孫,名通,漢初薛縣(今山東滕縣東南)人,曾為秦博士。秦末,先為項羽部屬,後歸劉邦,任博士,稱稷嗣君。漢初根據奏法替漢高祖劉邦制定朝儀,整頓朝廷秩序。作《漢儀》十二卷。後任太子太傅、太常。事參見《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

(15)下文有“不服聖教”句,故疑,“教”前脫一“聖”字。

(16)遇:得志。

【譯文】

人有瘋癲的疾病,就會在路上又唱又哭,不知道東西南北,看不見是幹是溼,感覺不到自己有病,也不曉得肚子是餓是飽,性情已經受嚴重傷害,對其無可奈何,因為向前他沒有奔頭,後退也無所畏俱。所以國家法律不廢除負責教育的官吏,不廢除負責司法的官吏,就是要使大眾接受禮義的教化。學校教育勉勵他在前,法令禁止防範他們在後,即使有丹朱那樣的德性,也可能透過勉勵而從善。用什麼來證明呢?軍隊計程車兵,不是能夠容易控制的,他們的勇猛精神如果得到引導勉勵,就會視死如歸。闔廬曾經在太湖邊訓練他計程車兵,叫他們都把刀口按在肩上,讓血直流到地。句踐也在他寢宮的院子裡架起火訓練他計程車兵,結果跳進火裡死的人多得數不清。刀割,火燒都不是人性所貪圖的,由於二位君主的激勵引導,他們頃刻間也就不顧惜自己生命了。所以,軍法輕的處分是刺出血,重的處分是砍頭,就像孟賁那樣的勇士,聽到軍令也會害怕。所以,叔孫通為朝庭制定了禮儀,那些拔劍爭功的大臣,也只得遵奉朝儀甘願屈服,起初傲慢的到後來也都恭順了,這是聖人的教化和皇帝的威嚴,使他們改變了性情。不擔心其性惡,擔心的是他們不服從聖人的教化,自以為是而因此發生禍害。

【原文】

8·9豆麥之種與稻梁殊(1),然食能去飢。小人君子稟性異類乎?譬諸五穀皆為用(2),實不異而效殊者(3),稟氣有厚泊(4),故性有善惡也。殘則授不仁之氣泊(5),而怒則稟勇渥也。仁泊則戾而少愈(6),勇渥則猛而無義,而又和氣不足,喜怒失時,計慮輕愚。妄行之人,罪故為惡(7),人受五常,含五臟(8),皆具於身,稟之泊少,故其操行不及善人,猶或厚或泊也(9),非厚與泊殊其釀也,曲孽多少使之然也(10)。是故酒之泊厚,同一曲孽;人之善惡,共一元氣。氣有少多(11),故性有賢愚。西門豹急(12),佩韋以自緩;董安於緩(14),帶弦以自促(15)。急之與緩,俱失中和,然而韋弦附身,成為完具之人。能納韋弦之教,補接不足,則豹、安於之名可得參也(16)。貧劣宅屋,不具牆壁宇達(17),人指訾之。如財貨富愈。起屋築牆,以自蔽鄣(18),為之具宅,人弗復非。

【註釋】

(1)梁:疑作“粱”,形近而誤。章錄楊校宋本作“粱”,可證。

(2)諸:之於的合音。

(3)效:效果。這裡指味道。

(4)泊:通“薄”。

(5)本句的意思是,兇殘的人承受仁的氣薄,所以“授”字疑作為“受”。“殘則受不仁之氣泊”顯然與文意相背,故疑“不”是衍文。

(6)戾(l@利):兇暴。愈:遞修本作“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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