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在心裡呢,只是以前顧及王志成的面子,加上王老太太做的還不算太過分,她只簡單敲打了幾句,沒有深究。
這一次,張英去報案,卻把之前丟的那些首飾也都算了進去。
等到警察清點失物,讓王志偉媳婦將身上那幾件金首飾摘下來的時候,她眼淚汪汪地,說那些都是王志偉給她買的。
可是王志偉沒有正當職業,沒有收入來源,根本不可能買得起那些東西。況且他們拿不出購買票據,張英那裡的票據卻都是齊全的。
最終,她一件張英的首飾也沒能賴掉,自己躲在屋子裡哭的撕心裂肺,還從屋裡傳出來她打罵孩子的聲音。
被警察敲門大聲警告之後,王志偉媳婦才稍微收斂了一點。
至於那個保險箱,他們搬回家之後,使用各種辦法都沒能開啟,王志偉還想要去買個電鋸回來呢。還沒來得及做這件事,就被警察搜走了。
保險箱內的財物價值是給王志偉一家三口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據。張英適時帶著人過來了,當眾開了保險箱,其中有現金二十萬,五百克的金條十根,按當時的市場價總價值大概四十萬。
而那些首飾的價值,總價估計也能有二三十萬。這樣一算,他們的盜竊金額已經快達到七位數了,屬於數額特別巨大的。
按照當前的量刑標準,不死刑,也要判處個無期了。
現在證據確鑿,容不得王志偉跟他父母抵賴。可是他們也沒想到這些首飾跟保險櫃裡的東西能值那麼多錢。
他們還想著找門路估個價,把那些首飾十萬塊錢處理了,保險櫃裡的東西,等到開啟再說呢。
王老太太一聽說要坐牢,馬上就慌了,她一把年紀了去坐牢沒啥,可是小兒子沒吃過苦,怎麼能進去吃牢飯呢?
於是她當機立斷,跟警察哭訴道:“警察同志,這事兒都是我一個人做的,跟我兒子可沒關係啊!你們抓我就行,別抓我兒子。”
隨後,她又一改強勢無賴的嘴臉,開始跟張英跪地求饒:“老大媳婦,咱們都是一家人,東西你們也找著了,要不就算了吧?
咱們都是一家人,你真想把關係鬧的這麼僵?要是讓老大知道了,他指定得跟你離婚...”
張英沒忍住笑出了聲,說道:“不就是坐牢嗎?有什麼大不了的?聽說我跟志成還不上人家合同賠款要去坐牢的時候,你不是覺得坐牢挺輕鬆的嗎?怎麼到你這裡就不行了?
還有你的小兒子,放心,他也跑不了。你那麼惦記他,正好讓他進去陪你,這樣你們母子又能在一起了,多好...”
王志偉聽張英這樣說,一下子急了:“你個賤人,你故意害我是吧?我媽都說了不關我的事,你還想把我送進去?你做夢呢吧?”
張英一臉淡定地說道:“我是不是做夢,你很快就會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