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4/4頁)

開始迴避我。

我是被捧在掌心長大的,我知道自己任性囂張了十幾年,但我可以改,外貌或者氣質,我都能改。”

她頓了頓,把煙掐滅。

“就在前段時間,我想想,應該是在臺球城遇到你的前一週,我跟他表白了,當面。

呵呵,很少有女生這麼勇敢吧,但是我敢,因為對方是他。

然後他一言不發地盯著我看了半天,像是在看一個笑話。

我喜歡他就像個大笑話!

他說,‘王秀翊,我很討厭你們這種纏人的小女生。’

我哭了,他走了。

所以後來聽說他已經有女朋友的時候,我就到處去問是誰,我一點兒也不含蓄不顧及面子。黃俊說得對,我挺不要臉的。”

她自嘲地笑了笑,抬手把額前的碎髮撥開,天色太暗,我看不清表情。

“可當我看到你的那一刻心裡沒來由地湧起一股怒氣,你說,你有我漂亮嗎。”

我沒來得及回答她又說下去。

“我原以為他不過是暫時接受不了我,所以隨便找個人放身邊而已,可是,當他惡狠狠地表情質問我的時候,我就知道,沒戲了。

是真的,沒戲。”

她終於扭過頭正眼看我,說了最後五個字。

回去的路上我還在咀嚼她剛剛說的話。曾聽過這樣一段問答:

“見到你愛的人愛上別人,你會殺死哪一個?”

“一定要的話,殺死‘別人’,這種事完全用不到理智。”

臨別前王秀翊說:“我喜歡他,在不喜歡之前我都不會放棄,多愛一秒是一秒,我怕以後再也不會有這麼一個人讓我心心念念毫無保留地去愛了。現在我決定,不喜歡了,遲早有這麼一天的,你是終結者。”

黃俊不是王秀翊愛的人,所以我也不用死。

愛一個人連失去他的心理準備都做好了,該是有多愛!

我知道這對王秀翊不公平,可在愛情裡何謂公平?愛一個人是犯賤的開始,誰先愛誰就輸了。

《致我的青蛙王子》裡hanna在即將奔四的年紀總結出來的:“這世界上你所認識的男人有三種:完全和你在一起的男人,和你在一起又不屬於你的男人,儘可能地接近你又從不屬於你的男人”。

完全和你在一起的男人,哪怕你沒有洗頭、哪怕沒有化妝、說話無趣,這些他都不在意,他總覺得你很美麗,他總想要和你在一起。

所以秀翊,你不輸我什麼,你只是沒出現在恰如其分的時機罷了。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的,都有恃無恐。幸福總是輕得太沉重,所以有那麼多傻傻的人兒想要把它像香檳一樣儲存起來,在絕望的愛戀裡一再拖延,因為你害怕,因為你把它看得太重,因為你不想把它用完,因為你無法想象到那時你對它還能有什麼期盼……

一個女孩子究竟要有多大的勇氣,才可以承受黃俊那麼多年的不愛!

但親愛的,自始至終這都只是一場獨角戲,他甚至不值得成為你的配角,而關於這點,哪一天你才能真正知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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