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弗雷德·阿斯泰爾對我說的話要比其他任何事情都意義深遠。後來,我的表演被提名到了艾米獎的名單上,可我沒得到,但不要緊,弗雷德·阿斯泰爾對我說的話就是我得到的獎,我永遠也不會忘記。後來,他邀請我到他家,又不斷的誇了我半天,直到我羞得滿臉通紅。他讓我給他表演了一遍《比利·金》,一步一步的,為弗雷德設計電影舞蹈動作的專家赫米斯·潘也來了,我給他們表演了太空步和其它一些舞步,他們都感興趣極了。
這以後不久,金·凱利也來到我家拜訪,他也說他喜歡我的舞蹈。這真是一次奇異的經歷,那次以後,我好像已被引導進入了正式的舞蹈界一樣,我感到無上光榮,我所遇到的人都是我在這個世界上最最崇敬的人。
摩城公司成立二十五週年紀念匯演以後,我的家人在報紙雜誌上讀到了不少關於我的文章,稱我為“新的西納特拉”,或者“埃爾維斯的再現”等等,諸如此類,這聽起來很不錯,但我知道這些報紙雜誌都是反覆無常的,這個星期他們還把你捧得高高的當寶貝,下個星期就會把你當垃圾一樣扔掉。
後來,我把那件在匯演時穿過的光彩奪目的黑夾克送給了薩米·戴維斯。他跟我說,他要在舞臺上模仿我,我就說:“給你,你想不想穿著它?”他高興極了。我很愛薩米,他是個非常好的人,也是一個真正的舞臺主持人,屬於最好之列。
在《顫慄》以前,我就一直只戴一隻手套,戴了有好幾年,我覺得戴一隻手套很特殊,是個很妙的主意,而兩隻手都戴手套太一般了,戴一隻則顯得與眾不同,引人注目。無論怎樣,我一直認為過多的考慮你的穿著是最最糟糕的,因為一個藝術家應該任其風格自然發展,不應予以修飾,你不應去想到底怎樣,你應該的只是去感覺。
很長時間以來,我確實一直只戴一隻手套,但一直也沒有什麼人注意,《顫慄》在一九八三年發行以後,它一下成了最時髦的東西。早在七十年代,我就戴著它做巡迴演出,在《瘋狂》的巡迴演出時,我還是戴著一隻手套,後來,照片還登在了《瘋狂》唱片的封面上。
一隻手套顯得很光彩奪目,我很喜歡戴著它。有一次,很湊巧,在美國音樂獎的開幕式上,我戴了一隻黑手套,那天正好是馬丁·路德·金的生日。有時事情就是這麼有趣。
我承認我有一種開創新潮流的愛好,但我從沒想到過穿白襪子也成了時髦的事情,不久以前,穿白襪子還是一種古板守舊的事,五十年代它曾經流行過,但在六、七十年代,如果你穿了一雙白襪子,那麼根本不會有人注意到你,對大多數人來說這也太過時了,沒人考慮穿它。
但我一直穿著白襪子,從沒停過。我的哥哥們總是說我是奇裝異服,但我不在乎,傑梅恩很不高興,跟我媽媽說:“媽媽,邁克爾又穿白襪子了,你難道不管管他嗎?跟他談談吧。”他總是苦苦的抱怨著,他們都說我是個神經病,但我還是穿著我的白襪子,現在,它又流行起來了。那些白襪子一直跟傑梅恩過不去,好像也很討厭傑梅恩,我一想到這事,心裡就暗暗發笑。《顫慄》發行以後,把褲腿高高的挽在腳踝上也都成了時髦的事了。
我的態度是,時尚不允許的東西,我反而偏要去做。
我平時在家並不注意穿著。我抓著什麼就穿什麼,我常常一連幾天都穿著睡褲,我還喜歡法蘭絨的襯衫,舊的汗衫或便裝,簡單的衣服等。
我一出門,就要穿上惹人注目、歡快明亮、製作考究的衣服,但在家裡或者錄音室裡,則穿什麼都行。我很少佩戴首飾——差不多沒有——因為它們總是礙我的事。
偶爾的,有人送給我一些珠寶首飾,情我是領了,但東西常常不知被我放到何處,有時就被偷了。傑基·格利森曾送給我一隻美麗的戒指,她從手上摘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