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對她來說不僅帶不來好處,反而還要惹禍,所以寫作不如其他人那樣有激情,二來她也對金錢無感,生活在小鄉村的宅院裡,有錢也無處花去,錢對她來說早就失去原始的魅力了,所以她沒有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的那種動力,自然對於寫小說一直有種可有可無的態度。
再有,用毛筆寫作實在太費心力了,一天三千字就是她的極限了,況且她的小說又還需要哥哥江耕圍再謄抄一遍,那真是極其浪費時間的,而且很多時候她的寫作速度完全跟不上她層出不窮的腦洞和靈感,這也是她一定要打細綱的原因,否則寫著寫著好多精彩的點都要丟了,這又是一個費時的工作,她又注重保養,從不肯廢寢忘食點燈熬夜的來寫,速度自然慢得不行。
她現在才對古人發明的文言文心服口服了,不說其韻律優美,單簡潔明瞭一項,就能讓白話文敗得找不著北哇,其實在冬秀看來,如果不是鋼筆的出現,恐怕文言文也沒那麼快退出歷史的舞臺呢。
不過,她還是喜歡用鋼筆來寫白話文。
冬秀轉動著手中的鋼筆,看著紙上的字跡,十分滿意。
鋼筆不同於毛筆,可謂去其筋肉存其骨質,本身就自帶剛毅凌厲,無端就顯出幾分強硬來,沒那麼容易從筆跡上辨別出男女來,而且冬秀前世臨摹的便是硬筆書法,師承龐中華,講究的是端正均勻、美觀大方,所以完全不用擔心被人察覺是閨閣女兒所作,何況她哥哥江耕圍壓根就不會寫鋼筆字,即便想要給她謄抄,那也是無能無力了。
這隻鋼筆還是滬市的唐才常寄給她的呢,自得了這隻筆,冬秀倒如得了神兵利器一般,突然就想展現一下自己的神功蓋世了,如唐才常所願,她又開了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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