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鬼子」真名鄭東,在東城「道上」算得小有名氣,據說就沒有他偷不到的東西,而且嘴巴很嚴,號稱能架得住「大刑」。三十幾歲年紀,在監獄裡進進出出好幾回,前後通算起來,在監獄中呆了足足十來年。
這是個典型的老油條。
不過,再韌的老油條,在王為面前也是白搭。
明知道案子是他幹的,只要找出贓物來,這任務太簡單了,一點不複雜,就像張方說的那樣,有一百種方法讓他乖乖開口。
其實在麵包車啟動的瞬間,東鬼子已經開始動搖了,張了張嘴,似乎想說什麼,最終還是沒開口。
不管怎麼說,道上朋友都知道他嘴巴嚴,不能就這樣砸了自己招牌。
其實東鬼子也知道,這些警察沒騙他,到了派出所,他終究是要招供的,因為案子確實是他做的,這一點無可抵賴。而且,就算他不招供其實也沒啥,這些警察只要找到他住的地方,仔細一搜,就能搜到那一大堆贓物。
鐵證如山,到時候由不得他不招。
只是有一點,東鬼子打死都不明白——警察怎麼來得這麼快?
他昨晚上做的案,好不容易才把那些死沉死沉的帳本子揹回家,然後一覺睡到大天亮,隨便洗漱一下就中午了,先出門吃碗粉,壓根就沒來得及處理那些帳本子。
「僱主」的要求是徹底銷毀。
至於留在保險櫃裡的那八千塊錢,可以算作是給他的酬勞。
這個「任務」在東鬼子眼裡相當容易,人家都已經直接把保險櫃的密碼告訴他了,至於其他的門鎖抽屜鎖,對於鄭東這種積年老賊來說,真的不要太簡單。
怎麼在半夜完全避開別人的耳目,反倒讓鄭東多費了一番心思。
「僱主」的第二個要求是要做到絕對的神不知鬼不覺,也就是不能被破案,不能被警察抓住。
這一點,就算僱主不吩咐,鄭東也會認真去履行的。
坐牢這種事,哪怕次數再多,也是越坐越厭倦,絕不是坐的次數多了,坐著坐著就習慣了。
外邊多好!
有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只要有錢,漂亮小妞隨叫隨到。
鄭東其實是個很謹慎的人,足足踩了三天點才終於出手。
對自己這次「行動」,鄭東是很滿意的,自我評價是「完美」。從進入經貿總公司大院到安全撤離,前後不過二十分鐘,半夜三更的,鬼影子都沒一個,不可能有人看到他。
那簇新簇新的八十張百元大鈔,就和撿的一樣,輕輕鬆鬆到了手。
剛吃粉的時候,鄭東還籌劃著名,今晚要叫哪些狐朋狗友喝酒,要把哪個小妞弄上床,覺得世界真美好,日子真舒坦。
然後王為就出現了。
一個肘錘砸得他暈頭轉向,現在還頭痛欲裂。
這傢伙簡直就是個惡魔!
而且還能未卜先知!
第120章 背後有人
事實證明,人民警察的專政鐵拳效率極高。
回紅玉派出所不到兩個小時,號稱嘴巴很嚴的東鬼子,就竹筒倒豆子全交了。該說的說了,不該說的也全說了。
張方說有一百種方法讓他開口,不是開玩笑的。在這方面,張方比王為更有天賦。
在今後和王為搭檔的日子裡,張三哥簡直成為了許多犯罪嫌疑人的噩夢。
他的審訊手段實在太花樣百出了,有時候連王為都覺得匪夷所思,不知道他那看上去並不聰明的腦袋瓜子到底是怎麼想出這些怪招來的。
但對王為來說,這顯然是好事,有這樣一個天才的搭檔,審訊犯人的這個工作大約可以讓他節省不少力氣和時間了。
王為刻意控制了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