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才對身邊的潘經理說道:「小潘,你去把大軍他們留下的那攤子事處理一下,要做得乾淨點。消停幾天,沒得到我的通知,不許再開工。」
「是,邵總!」
潘經理連忙答應,遲疑了一下,又補充了一句。
「邵總,真要是全部停下來的話,損失不小。」
現如今邊城的娛樂場所不少,要沒點「招牌菜」,客人憑什麼上你這來消費?
君臨夜總會的價格可不便宜。
邵太平有點不耐煩地揮了揮手,說道:「讓你怎麼做就怎麼做,停幾天工算什麼?總好過被人家一鍋端了!」
「你要記住,我們現在是做正經生意為主,那些亂七八糟的旁門左道,條件允許,就弄一點,條件不允許,就不要搞了。往後,這世道會越來越講究規矩。」
應該說,邵總還是有點遠見的。
要不,他也不會禁止手下人叫他老闆,而要求大家都叫他邵總。
「老闆」這個稱呼太土了。
「是,邵總!」
潘經理再次規規矩矩地答應一聲,略略停頓了片刻,見邵太平沒有別的指示,便即輕輕退了出去。
等潘經理出門之後,邵太平掏出手機,再次給唐威打了個電話。
本來阿軍等人的案子,邵太平是不好意思再去找唐威幫忙的,不久前,他小舅子李鋒的事才剛剛麻煩過人家唐總一回。但今兒是個例外,誰叫王為是陪唐威的女兒來唱歌的?
既然是陪你女兒來唱歌才碰上這麼一檔子事,那你唐威就有責任幫我把事情擺平。
這種邏輯,想想也是夠蠻橫的,不過有時候,朋友之間就可以這麼不講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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