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呼酣飲的幾個毒販,低聲說道。
除了幾個陪酒女不算,那邊單單是年輕男子,就有五個。待會桑邦要是過來的話,應該也會帶跟班吧,多了不說,一兩個總是會有的。
桑邦不大不小也算是小有名氣的毒梟,以前在邊城又有過命案,不可能孤身一個人跑來跑去。
這幫毒梟,腦袋別在褲腰帶上邊,膽子大歸膽子大,卻不代表著他們真的會很莽撞很衝動,相對來說,每個能打出一定名氣的毒梟,行事都還是比較謹慎的。
不謹慎的早就死得硬邦邦的了。
他們這邊是四個警察,對手則最少會有七個成年男子,也許更多,幾乎要一對二。而且在這種環境之中,他們雖然隨身帶著手槍,卻不敢隨便使用。
警用槍械的使用,是有嚴格規定的。
相反,如果毒販要是有槍的話,卻絕沒有任何顧忌,隨時都有可能掏出槍來一陣亂射。
一般來說,在這種情況下,是不許輕舉妄動的。
不要說眼下只有他們四個人,就算有四十個警察在,能不在這裡動手,就儘量不在這裡動手。夜總會實在不是理想的抓捕地點,太容易誤傷到無辜群眾了。
但無論如何,請求支援是正確的選擇,也是「標準流程」。
別的不說,至少禁毒大隊應該全員趕到,確保形成人數上的優勢。至於要不要實行抓捕,在何處抓捕,要等到支援力量到位之後再說。
不過那時候,做主的就不是曹承了,而是王為。
如果局裡對這個情況足夠重視,來了更高的領導,那就是職務最高的領導擔任現場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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