麼東西了。你要是招自己的東西,最多算你認罪態度好,減輕處罰那是不可能的。想要減輕處罰,就得立功。就得檢舉揭發別人的罪行,這個你應該明白吧?你不立功,我們怎麼給你講好話?法院怎麼給你減輕處罰?」
「我檢舉我檢舉,我肯定檢舉,狗哥……哦不,二狗子他們在販毒,我知道的,我檢舉他們!」
盧良偉立即叫道,好像生怕王為不肯讓他立功似的。
「二狗子?叫什麼名字?」
王為不動聲色地問道。
他當然知道二狗子叫什麼名字。
苟全忠那傢伙,雖然主要是在西嶺所的轄區內活動,偶爾也會「越界」到紅玉所這邊的轄區來晃悠一圈,在混混圈子裡,也算是個名人了。
只不過王所知道是一回事,盧良偉招供又是另一回事。
這得問清楚了,不能想當然。
萬一是另外一個二狗子呢?
「苟全忠苟全忠,二狗子叫苟全忠,他在西嶺那邊很有名氣的……」
盧良偉急急說道。
難為他居然一口就叫出了二狗子的大名。
一般來說,在社會上混的人,都只記得別人的外號,花名什麼的,對本名很少過問,就算是玩得特別好的鐵子,往往都不知道對方姓什麼叫什麼,家住哪裡。
盧良偉能一口叫出苟全忠的名字,算是很不錯的了。
「苟全忠販毒了?你又是怎麼知道的,他是一個人販毒還是幾個人一起搞,你有沒有參與?」
王為一口氣問道。
其實他這樣問是不規範的,照理應該一個問題一個問題來,不過這也是王為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方法之一。有時候這麼連珠炮似的審問,很容易打亂疑犯內心的預設防線,讓他們在慌亂中回答問題的時候前後矛盾,成為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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