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殺人案,這是必須要全力以赴偵破的。還有就是上級領導督辦的案子。二等重要的案子,有影響的殺人案或者其他影響惡劣的案子。
「陸曉婷張冰綁架拐賣案」,社會上沒有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幾乎都沒人知道有這麼個案子發生,如果不是因為陸啟正的原因,邊城市局哪裡會插手?更不用說成立以副局長為首的專案組了。
和洪峰一樣,救出了陸曉婷,對袁懷英來說,這案子也結束了。
現在王為告訴他,已經找到了張冰的下落,袁懷英就直截了當地對王為說道:「你們所裡有經費吧?有經費的話,你們去一趟山越。」
對袁懷英這個話,王為一點都不感到意外。
他畢竟是在刑警支隊待了那麼多年的老油條,對刑警支隊辦案經費的緊張,可謂一清二楚。
上次去東海解救陸曉婷,已經花去了刑警支隊一大筆經費,估摸著袁支隊現在都頭疼,不知該怎麼補這個大窟窿。
八個人坐飛機去東海,我的個天,這得多奢侈?
現如今,袁支隊恐怕就在等著陸啟正的贊助款到位,不然他還得為補這個窟窿勞神費力。這筆錢,局裡只能給他補一小部分,大頭還得是他們刑偵支隊出。
所以,這次去山越解救張冰,刑警支隊是百分之百指望不上了。
袁懷英不是沒責任感,也不是沒正義感,是沒錢!
王為也沒指望刑警支隊,他已經做好了「自力更生」的心理準備。
市局刑警支隊沒辦案經費,指望著下邊派出所刑警中隊出錢,這話聽起來很古怪,實際上並不離譜。刑警支隊的經費,主要靠上邊撥款。畢竟堂堂市局刑警支隊,也不能像下邊區局縣局的刑警大隊一樣,和人家治安大隊派出所搶著辦治安案件抓收入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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