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挺拔,儀表堂堂,在公安局內部,他其實屬於「雜牌軍」,沒有受過專業的警察教育,是從部隊轉業過來的。
儘管公安系統的人員組成歷來是公檢法三家之中最複雜的,真正警校畢業,受過專業培訓的警察只有百分之二十左右,更多的是部隊轉業軍人,聯防隊員轉正,或者從其他單位調到局裡來的,但只有專業的警察,才被當成是「正規軍」,尤其是在要害部門,比如說刑警支隊和禁毒支隊,專業警察的比例遠遠高於其他的「雜牌軍」。
幹刑偵,幹禁毒,得有真本事,混日子不行,搞不好就會把自己搭進去。
犯罪分子窮兇極惡,可不認你的出身。
郭鴻飛當初轉業,他家裡沒打算安排他進公安局,而是打算直接安排進市委機關,當個小科員,慢慢熬資歷。資歷到了,自然就有機會出頭。
在普通老百姓眼裡,公安局的人穿制服配手槍,看誰不順眼就上銬子銬人,當真是威風凜凜,不可一世。普通人家的子弟,能進公安局工作,那是祖宗八輩積了德,祖上墳頭冒青煙的美事。但在真正有權勢有地位的家庭,公安局那種破單位,有什麼好去的?
每天累個賊死,工資都發不全。
內部還論資排輩,不熬個十幾二十年難以出頭,有些人熬了一輩子,退休了還是個事業編,連個正式民警都算不上。
以郭鴻飛母親家裡的權勢,有大把好單位等著他挑。
誰知郭鴻飛有「制服情結」,脫了軍裝,非得穿上警服。
平心而論,以他這身條子,著軍裝也好,穿警服也罷,確實威風,平添不少英武之氣。要是混在一堆機關小科員之中,每天夾著個公文包朝九晚五,謹小慎微地過日子,生怕行差踏錯一步,確實有點埋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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