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太可惜了。
王為打量著手裡的兩張照片,說道:「洪局,各位領導,我建議,立即摸底排查。城區所有警力全面動員,排查所有賓館,旅社,車站。對那些有拐賣婦女兒童前科的,高度嫌疑的,都帶回來好好審一審,也許會有收穫。」
眼下,他只能這麼說。
因為他也沒十足的把握。
在另一個時空,這個案子,王為沒有參與前半段,卻參與了最後一個環節。那就是對人販子的抓捕。陸曉婷被解救之後,根據她提供的相關線索,鎖定了犯罪嫌疑人。
其中一個人販子,就是邊城人,而且就在紅玉派出所的轄區內。
王為參與了對這個人販子的抓捕。
王為記得,這個人販子姓嚴,是個女的,好像是叫嚴春梅還是嚴青梅,時間實在太過久遠,縱算王警官記憶力超群,印象也是非常模糊了。
這就是王警官對本案的全部記憶了。
因為這個案子是市局刑偵支隊親自在辦的,王為僅僅參與了這麼一次抓捕,抓到那個女人販子之後,隨即移交給了市局的同志,此後,王所就再沒有這個案子的訊息了。
也沒怎麼去打聽。
基層派出所的小刑警,每天不知道有多少雞毛蒜皮的事情要忙,哪有那麼多閒情逸緻去八卦?
沒想到時光倒流,自己還得再把這女人抓一回。
現在的關鍵是,要先把這叫嚴春梅或者嚴青梅的女人販子找出來。
不過既然在自己的轄區內,總是能找到的,這一點,王為不擔心。王為現在考慮的是,要怎樣才能師出有名,總不能說,老子記得你,在老子的記憶中,你特麼就是個人販子,跟老子走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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