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趟出門坐個公交,沒收穫是很正常的。
要是一出門就碰上了,王為還真有點懷疑呢,自己的運氣要不要好到那麼逆天?
第301章 楊小刀(上)
楊青霜覺得自己這幾天的運氣特別背。
連續兩天出門,都沒有收穫。
不是楊青霜水平不行,在東城玄陽觀這邊,論到找錢的手藝,楊青霜無論如何都能排進去前五。
楊青霜手快,這是大家都公認的。
作為一個扒手,也就是賊婆娘,楊青霜覺得自己很有天賦。
不管你信不信,做什麼都有天賦,做賊也一樣。
別人入行之後,往往三四年都出不了師,還拿著個鑷子夾來夾去,丟死人。她楊青霜十五歲入行,十六歲就正式出師,迄今四五年,幾乎沒失過手。
大家都說這丫頭手賊快。
楊青霜只是笑笑,並不否認,但在她心裡,卻絕不是這麼認為的。幹他們這一行的,手快的可不止她楊青霜一個。有比她手更快的,照樣出事,照樣被人抓,被人打得滿地亂滾,有的還被人剝光了衣服,用繩子套著脖頸遊街,就好像遛狗似的。
這些遭遇,從來沒落到過楊青霜頭上。
這不是手快,也不是運氣好,而是眼睛毒。
楊青霜最引以自豪的,就是自己有一雙毒眼!
警察就過不了她的眼。
不管反扒大隊那些警察扮成什麼樣子,他們身上那警察的氣質,都瞞不過楊青霜略略眯縫的雙眼。就好像一些老反扒警察自豪的那樣,只要是扒手,就絕對過不了我的眼。
對楊青霜而言,這句話剛好反過來。
不管她上那趟車,也不管在哪家醫院或者大市場裡,眼睛一掄,四周有沒有喬裝改扮的便衣警察,基本上就能做到一目瞭然。
這才是真正的天賦。
有些人做了一輩子賊,和警察打了一輩子交道,派出所,勞改隊幾進幾出,都沒練成這種本事,只能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抓,錢沒搞到多少,牢飯倒是吃了一年又一年。
楊青霜這些年真搞了點錢。
和那些真正的有錢人當然是不能比,但比那些老老實實上班的人,卻又要強多了。一大幫子人吃喝拉撒都要靠她,不多弄點錢不行。
楊青霜自己倒是花得很少,不像普通女孩那樣,瘋狂的喜歡漂亮衣服。
她的衣著打扮相對來說很樸素,一點都不像那些前衛女孩,花花綠綠,時尚潮流。總體來說,楊青霜落後於這個時代兩到三年。
當然,這也是「工作需要」。
衣著打扮太時尚太新潮了,太引人矚目,會大大增加「工作」的難度,很容易被反扒便衣盯上,要不就是被那些喜歡偷窺漂亮女孩的無聊男人發現。
那些傢伙,看上去道貌岸然,其實滿肚子壞水。
楊青霜的一個姐妹,因為在公車上扒竊,被一個男人發現,結果那個男人就不住威脅她,讓她陪睡覺。最後要不是請龍哥親自出馬,把那混蛋打成豬頭,差點就讓他得手了。
做扒手的,低調很重要!
但這幾天,楊青霜就好像撞了邪,每次準備動手,都能在附近察覺到便衣警察的蹤跡。
楊青霜比較迷信,如果每天第一趟出手前發現有警察,那這一天她都不會再出手。
晦氣!
多年來,楊青霜都很固執地堅守著這個「原則」,她相信自己這幾年的安全,不僅僅是因為會看人,還因為她能堅守原則,所以上天特別眷顧她。
做人要懂得進退,要識大體,不能太貪。
不該出手的時候,堅決不出手。
太貪了會遭天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