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小力也許覺得,當小混混當打手能當到蘇振雄那個份上,就算是很厲害很厲害了。
「在農場的時候,就沒人敢惹他。」
蔡小力又補充了一句。
蘇振雄第二次因為故意傷害罪入獄,刑期是五年六個月,入獄時間大致和楊明軒入獄時間差不多,略早一點。
王為看過蘇振雄的判決資料,發現這小子明顯是屬於從輕處罰了,而且從輕的力度很大。
第二次故意傷害,其實就是礦山之間常見的搶地盤械鬥。
蘇振雄是「主力」,沖在最前邊,將對方打得落花流水,他一路砍殺過去,傷了六七個人,其中兩人重傷。這樣嚴重的罪行,其實判個無期都夠格的,就算不判無期,正常情況下,最起碼也得是十年有期徒刑往上走。
結果只判了五年半,這中間有些什麼貓膩,可瞞不過王為這樣經驗豐富的老刑警。
王為儘管從來沒在檢察院和法院工作過,但對他們的工作了解很深入,知道有些事他們是怎麼操作的。那個礦老闆的活動相當到位,這才有蘇振雄的輕判。
縱算在新生勞改農場,蘇振雄也並沒有吃到什麼苦頭,礦老闆為了他下足了本錢,直接給他安排在食堂組。
新生勞改農場並不是每個大隊都有一個食堂,而是兩三個監舍在一起的勞改大隊,合辦一個食堂,食堂組直接歸後勤那邊管理。
相比起那些每天要出門耕作農田,或者幹其他體力活的勞改犯人來說,在食堂組改造,當然是要輕鬆得多了,吃得還好。
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勞改農場,監獄的伙食,水準可不咋的,決不可奢望過高。
少數家境殷實的犯人,還可以靠家裡的接濟,偶爾打打牙祭,滿足一下自己肚子裡的饞蟲,大多數家庭條件一般的犯人和家庭條件很差的犯人,就只能苦熬了,一般要好幾天才能吃到一頓肉,並且還沒啥好肉,分量也很少。
對這些人來說,每一天都是難過的。
但對於食堂組的犯人來說,日子倒也並沒有那麼難熬。
「蘇振雄是食堂組的組長,大家都要討好他!」
蔡小力繼續「誇讚」蘇振雄。
看得出來,蘇振雄就是他的偶像。
對於蘇振雄能夠擔任食堂組的組長,王為一點都不意外。
監獄雖然有管教幹部,有一整套嚴格的管理制度,但實際上,犯人之中適用的,仍然還是「叢林法則」,誰的拳頭大,誰都關係硬,誰就說了算。
蘇振雄兩者都佔,他不當組長,誰當?
就算換一個人當組長,蘇振雄不服,那也當不下去啊,會被直接打趴下的。
實話說,好勇鬥狠是這些文化程度不高的勞改犯的本性,打架鬥毆這種屁事,在勞改農場幾乎每天都會發生不止一起,只要不打得特別嚴重,管教幹部一般都不予理會。
根本就管不過來麼!
所以說,蘇振雄在食堂組根本就不可能遇到什麼太強有力的挑戰——不服?打到你服!
「蘇振雄怎麼和楊明軒認識的?」
王為對這個問題比較關注。
之所以當時他們研究司馬白傳過來的資料時沒有將蘇振雄列為「一級懷疑物件」,就因為表面看,楊明軒和蘇振雄之間,交集不大。
他們不在一個勞改大隊。
新生勞改農場一共有八個勞改大隊,只有同一個勞改大隊的人才會關押在同一個監舍區,也就是說,同一個大隊的人才是真正的「獄友」。大隊和大隊之間,犯人的交流相當困難,幾乎沒有。
如果在兩個不同的大隊服刑,哪怕被關上一輩子,兩個人也可能不一定認識。
蘇振雄在食堂組,直屬勞改農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