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回是死定了!
要說一點不後悔,一點不懊喪,那肯定是假的。
只不過事已至此,也只能硬扛到底,怎麼也不能讓這些警察笑話了去。
頭可斷,血可流,臉不能丟!
這就是楊明軒的信條。
明知必死,那就更加不願意在人家嘲諷的眼神中去死了。
不久之後,縣局那邊就傳來了訊息。
效率相當之高。
要說平時,公安機關的辦事效率確實沒什麼值得群眾記住的,但這樣的特大案件,那效率立馬就提上來了,誰都不敢怠慢,誰都想要立功。
這樣的案子破一個,比其他案子破一百個更能引起領導的關注。
頭彩是被袁懷英和王為搶走了,卻不見得所有的功勞他們都能拿走,必須要靠大家團結合作,換句話說,只要你肯努力,每個人都有立功的機會。
很快,大傢伙已經在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辦公室會齊了。以往一些大案要案的案情分析會,多數是在這裡召開的,當然條件是不那麼好。辦案子嘛,重要的是破案,其他的沒那麼多講究。
「蔡小力沒跑!」
負責介紹情況的還是城關派出所所長老嚴。
老嚴一直都在城關所工作,八年前蔡小力還沒有去坐牢的時候,他就是蔡小力居所那一塊的管片民警,對蔡小力的情況比在場的任何人都要熟悉。
而對整個城關鎮的情況,他也可以說是最熟悉的了,至少是之一。
「線人報告說,他剛才還在小吃街請人吃飯,是他請客,請了十來個人,一副財大氣粗的樣子。」
眾人相互對視一眼,都微微頷首。
這小子搶到了錢,果然忍不住要得瑟一把。
雖然楊明軒說錢不在他手裡,但總也得先分他一點,比如個三兩千塊,讓他好好爽一下。
一百萬的鉅款,先分他兩三千塊趁手,確實不算什麼。
「那現在呢?他人去哪裡了?」
洪峰沉聲問道。
「夜總會,夜百匯夜總會,他們去那裡玩撞球了,一幫小混混,男女都有,夜百匯那邊,是他們最經常去聚會的地方。」
老嚴沒有絲毫遲疑,馬上答道。
洪峰就讚賞地點了點頭。
看得出來,老嚴的工作做得很紮實,洪峰喜歡這樣的人。
搞業務,那就得腳踏實地,兢兢業業,浮在面上可不行,這可不是在機關寫報告,大概加估計就可以洋洋灑灑寫幾千上萬字。
「能確定他有沒有隨身帶槍?」
洪峰最關注的還是這個問題。
抓捕楊明軒的時候,是在室內,危險性還略小一點,一旦發生槍戰,不至於影響到很大的範圍,當然執行抓捕的警察危險性就很高了。現如今蔡小力在室外,而且還是夜總會這種人多雜亂的地方,一旦發生槍戰,傷亡就很難控制得住了。
萬一發生嚴重後果,就算是洪峰都承擔不起責任。
「不能。」
老嚴搖頭,雙眉蹙了起來。
「因為現在是冬天,天氣冷,衣服穿得多,看不出來……」
「可不可以誘捕?」
這麼說的是袁懷英。
既然老嚴和城關派出所對蔡小力的情況比較熟悉,倒是可以考慮誘捕。
「難度很大。」
老嚴還是沒有什麼猶豫,立馬就搖起了頭。
「以我對蔡小力的瞭解,這個傢伙相當狡猾,很機警……尤其對我們派出所的很敏感,我們只要一露面,搞不好他會拔腿就跑。」
「嗯,他心中有鬼……」
有人附和老嚴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