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有關部門查不勝查,後來就有了不成文的規定,凡是匿名舉報,一律不查。與之相對應的則是,實名舉報一定要查。
至於最終查出個什麼結果來,那不得而知,但查是一定要查的。
老裴之所以破例,就在於這個匿名舉報太狠了!
舉報人雖然匿名,寄給紀委的日記本,記帳本,卻是「實名」,實實在在,是老裴自己寫的日記,自己記的帳目。
要說老裴這個傢伙,簡直奇葩!
自己幹壞事,收受賄賂,和女同志女教師關係不清不楚也就算了,你偷偷摸摸的,別人或許不知道,你特麼還把這些破事全都寫在日記裡,算怎麼回事?
這得是有多囂張多自信?
自信這些日記,永遠都不會有見光的一天!
結果就被人直接寄給紀委了。
連同他的記帳本一起。
老裴這逗逼,收人家賄賂,甚至賄賂人家,都一筆筆記帳。
和玩女人寫日記一樣,蠢得無可救藥!
這些破事一坐實,神仙都救不了他,市裡主要領導親自批示,從嚴查處。結果現在還在看守所關著,據說極有可能被判重刑。
除了老裴的愚蠢和無恥,大家談論得最多的,還是那日記本和記帳本的來路。
到底是特麼誰寄給紀委的?
誰的嫌疑最高?
理論上,裴主任老婆的嫌疑最高!
不為別的,就為這東西,誰能拿得到?
據老裴交代,這日記本和記帳本,他都牢牢鎖在自家書房內的保險櫃內——是保險櫃,不是書桌抽屜——因為他只有完成了某件特別得意的事情之後才會寫日記,平時是不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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