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局開會的時候,就已經明確了,具體行動由肖世高指揮,洪峰更像是一個「鎮派大神」,起個定海神針的作用。
畢竟洪局也年事漸高,歲月不饒人,一些具體的工作,還是要逐漸的放手給下邊更年輕的同志們去辦,他只要加以點撥就行。
所以這個動員會也是肖世高主持的,由他主講。
這樣的戰前動員會,一般來說,不會涉及到具體的案情偵辦,主要是講一講這次異地偵辦的重大意義,講一講上級領導對這次行動的要求,對同志們寄予的期望等等。
這些比較抽象的東西講過之後,洪峰親自宣佈,經專案組領導研究決定,成立行動指揮部,由肖世高同志親自擔任指揮長,魏明輝同志擔任副指揮長,統一領導公安系統的同志們行動。
行動指揮部下設三個大隊,一大隊大隊長趙子平,二大隊大隊長白嬌嬌,三大隊大隊長王為。每個大隊下轄若干個中隊,由大隊長指定中隊成員和隊長。
無論大隊還是中隊,都是臨時組合,不固定,指揮長和副指揮長視情況隨時進行調整。
這種安排是必要的。
四十幾個人的統一行動,而且是異地偵辦,沒有明確的組織管理,顯然是不行的,搞不好就會引起混亂,影響辦案效率。
這樣把管理序列一理順,將知兵兵知將,就能指揮如意了。
尤其檢察院那邊據說也調集了大批的精兵強將一起行動,那就更要協調好。
當然這主要是洪峰的事了。
應該說,市局乃至市裡對這次異地偵辦行動還是很支援的,不但胡衛國許諾劃撥二十萬專案經費過來,市局還另外支援了兩臺警車和一臺警用三輪摩托車,另外還撥了十件防彈衣。除了警車和警用三輪摩托將來要歸還,防彈衣是不用歸還的,以後就屬於西城分局的裝備了。
考慮到這次行動的特殊情況,經請示上級批准,專案組人人配槍,並且允許專案組成員在遇到緊急情況,比如遭受生命危險的時候,可以率先動用槍械,制止犯罪行為。
這次要去對付的,可是一幫心狠手辣的「社團分子」,其中不乏亡命之徒,不乏雙手沾滿鮮血,身上背著人命案子的窮兇極惡的罪犯。
這些亡命之徒可不管你警察不警察,鋌而走險的機率太高了。
反正被警察抓住了就是個死!
既然這樣,那還有不拼命的?
真要是捆住辦案民警的手腳,搞不好就會造成嚴重傷亡,這肯定不能接受。所以說,上級領導對這些細節性問題考慮得還是很周到的。
同志們聽了之後也是相當振奮。
會上,肖世高還再次強調了保密問題。
異地偵辦,保密紀律是一定要強調的。當然了,你這麼大部隊開過去,五十名警察,再加上二三十名檢察官,一窩蜂湧進小小的新盛縣城,說完全隱藏行跡,不讓人察覺,那絕無可能。
就算普通群眾不關注這些,新盛縣公檢法的同志,又哪裡會視若無睹?
毫無疑問,新盛縣的公檢法機關,必定有人和「社團勢力」關係密切,甚至這種關係密切的人還不止一個。得知西城分局的同志大舉而來,他們肯定會給「社團勢力」通風報信。
但這也不要緊。
那些「社團分子」未必會害怕。
在此之前,上邊嚷嚷著要清理整頓他們也不是一回兩回了,哪次不是雷聲大雨點小?
清理整頓了這麼多年,打擊了這麼多年,他們還不是活得好好的,不但活得很滋潤,甚至「社團」的規模還越來越大。
誰知道這回他們會不會又是走過場?
看看再說,果然動真格了,再跑不遲。
至於那個時候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