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可怕的是眼睛無法看見的東西,那就是人。
我一直都很想逃離人,所以將自己與世隔絕,因為我是個膽小鬼。
我始終都能感受到大外套下冰涼的觸感,無論從出門經過了多久它都沒被我捂熱。
既然沒辦法逃離,那只有讓他人逃離我了。
我掏出了刀柄,這是我唯一不害怕的利器了,因為我需要它來防身。
突然,身後有人將我擒住。大學校友,一下子散開,驚慌尖叫著跑向四周。
〈七〉
這應該就是最後了吧,因為我的好運氣也走到了盡頭。
凡事都講究機率,但是我忘記了更重要一點,所有的事情都有度。
既然說到了最後,那我就講個毫無關聯的事情。畢竟我是人贓俱獲,沒有取證的必要了。
說不定我還能住進一個十分安全的地方呢。
就像我現在待著的,病院。
我的精神有問題?我也這樣覺得,但是一直無法判斷究竟是精神沒問題所以覺得我有問題,還是有問題才能覺察到有問題。
就像現在,周圍的人所說的,我都能很好地分辨出來,真假對錯。
這也算有問題嗎?我是不太清楚啦。
‐‐&ldo;她的哥哥……&rdo;
哥哥的名字出現在門外警察的對話中,他們偶爾詫異地望向我。不知是不是我的平靜令他們不解,畢竟罪行零零總總加在一起,死刑是肯定的了。
然而最後,我卻只是被留在了這裡。
沒錯,這就是我想說的無關緊要的事情,雖然是無關緊要,但是我還是想說。
哥哥向警察敘述了我曾經的可怕遭遇。
因為天才而被父母囚禁的我。
因為天才而被朋友疏離的我。
因為天才而想要自殺的我。
零零總總加在一起,不知怎的,我被標上了&ldo;精神病&rdo;的標籤,明明我的邏輯到現在都還很正常。
總之,我沒有死。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