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裡也挺苦惱,當時的我,比任何人都知道錢的重要性。
大概在我初一下學期的時候,當時快要到十一月份了,天氣也開始變得寒冷,我當時連個棉襖都沒有,冷得很,特別想賺點錢,買個像同學一樣的棉襖,至少冬天不冷。
我實在挨不住,就想著去外面擺個紋身攤子,利用晚上的時間,給人紋身。
可惜‐‐誰會找一個小孩紋身?
我當時呆了差不多一個星期,一個星期,完全沒有開張。
我估計如果我再這樣,都不需要冬天來到,我可能就直接凍死在夜裡的街頭了。
不過,否極泰來。
很快,來了一個老頭。
老頭賊眉鼠眼的,六十多的樣子,佝僂著腰,走我面前,陰陽怪氣的說道:喲喲喲,小夥子,天寒地凍的出來擺攤,家裡沒大人啊?
他這話那就難聽咯。
但我當時不是做生意嘛,我也沒生氣,小聲說:我家裡窮,出來賺點錢,貼補家用。
那老頭冷冷一笑:小毛孩子學別人賺錢,趕緊回家吃奶是正事叻。
我真是服了這老頭,懶得理他。
你說我就擺個攤,靠自己的手藝貼補家用,你過來陰陽怪氣個什麼?浪催的貨!
我當時在心裡,把那老頭罵了幾十遍,等到晚上九點多,我要回宿舍的時候,忽然,那老頭又出現了。
他對我說:小夥子,發財的路,你走不走?
&ldo;什麼路?&rdo;我問那老頭。
這老頭不是說我不要學別人賺錢,回家吃奶才是正事嗎?怎麼現在找我了?
那老頭說:去山裡,幫我燒野屍,燒一具,我給你三百塊錢,成不成?
三百塊錢啊!
在我讀初中的時候,誰身上有個一百塊錢,那都是不得了的事情。
就算我高中的時候,一個月生活費有個三百塊錢的,那都家裡挺富裕的。
現在,燒一具屍體,就給我三百塊!這活兒,幹不幹?
那時候,其實我師父就已經教導我了,說屍體是人死了留在這個世界上唯一的東西‐‐千萬不要損毀他們,這是做人最基本的良心‐‐不到萬不得已,就千萬不要損毀他們。
我想起我師父的話,原本是要把這個事給拒絕掉的,不過,那老頭又拿出了三張老一百,放在了我的口袋裡面,說:幹不幹?
我當時很少見到那一百塊啊!
那時候的一百塊還是老式的,上面四個老人頭,不是後來出的紅一百。
我捏著錢,想了很久,說:屍體是誰的?
&ldo;不是誰的,野屍!去吧,燒屍體簡單,點把火,然後你搬個小馬扎,坐在那屍體面前,等他燒完了,你就可以走人了,賺這錢,安逸得很。&rdo;老頭對我說。
我想了想,也覺得有點拒絕不了,就跟著老頭去了。
老頭把我帶到了咱們市的一座山裡,找了一具屍體讓我點。
那屍體渾身有輕微的腐爛,看不清長相,不過,身上沒有臭味。
我點了一把火後,很快,那屍體,燒得一塌糊塗的。
燒完了屍體,我就飛一樣的逃走了,走的時候,手緊緊的握住了右胸口的三百塊錢,像是捏著生命的斤兩一樣,出了山,深一腳淺一腳的跑到了學校。
第二天上課,我只上了一上午課,下午沒去上,我直接逃課了。
我去了縣裡的街上,找到了一家定做羽絨服的店子。
當時的羽絨服,也不像現在各種牌子的專賣店都有,尤其是縣裡,沒幾家羽絨服專賣店牌子,那時候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