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東西,咬來咬去,沒過一會兒,整個身體都被淹沒在那些雜物中了。
羅賓清理掉了絕大部分的魔法材料和礦材,終於滿意地發現,揹包的重量已經變得不足十斤,這些重量絕大部分是清水、藥物、工具、乾糧等物品帶來的,值錢的東西只剩下核晶與少量稀有魔法礦材,它們並不佔什麼重量。
羅賓挑選物品的原則非常簡單,第一就是高價值,第二就是能夠為他所用,可以當作煉製法寶的材料,所以,這揹包中絕大部分的東西都被扔掉了。
那些東西對普通冒險者而言是可觀的財富,但總價值也不過是數千金幣而已,光是羅賓自己獵取的二十多顆核晶的價值就已然超過它們。
該怎麼取捨才能使自己攜帶起來更輕鬆,同時又不放棄更多的財富,羅賓早已心中有數。
輕裝上陣的羅賓舒服了許多,他甚至開始考慮著繼續讓小金當“獸姦”,在林子裡引誘更多的魔獸給自己獵殺。
羅賓的捨棄很快便獲得了回報,由於他輕裝上陣,行動方便快捷,所以,不到半小時的時間便走了幾里路,獵殺了附近山林中的三隻低階魔獸,取得初級核晶三顆。
這三顆核晶的總價值大約有一千金幣,如果剛才揹著重達五十斤的物品上路,羅賓恐怕無力做到如此高效的獵殺。
大受鼓舞的羅賓繼續按既定的方向前進,一路沿著河走,一路大肆搏殺魔獸。
他對付魔獸的法子非常簡單,無非就是定海神珠砸死,次次都是秒殺,法寶的特殊性使得他在對付這些敵人時所向無敵。
但羅賓絲毫沒有得意之心,反而是將全部功勞都歸給了小金,越發地喜愛這小傢伙了。
原因非常簡單,他固然可以秒殺這些相對弱小的魔獸,但若是沒有小金的幫助,以他的叢林經驗和體能,基本上不可能發現並追趕魔獸,就算是經驗最老到,手法最利索的獵手,發現並捕獲一頭野獸也需要幾個小時的時間,其中包括尋巢,追捕,堵截等多種操作,一個環節出了問題便有可能失去目標,白忙一場。
這也就是冒險者們喜歡合作的原因,很多時候,一個人是忙不過來的。
但有小金在就不同了,羅賓根本不用任何經驗,只需候在原地,等小金帶著一頭又一頭魔獸上門就行,他們簡直就是最佳搭檔,小金總是能夠以最快的速度召來魔獸,帶到羅賓面前,羅賓則是最佳殺手,定海神珠一砸,再狡猾、迅捷的魔獸也要死翹翹。
一天下來,羅賓此行收穫的核晶已經達到一百五顆之多了,其中二十多顆是他以前的收穫,九十多顆是那名冒險者的積蓄,新增的三十多顆則是今天的收穫。
這絕對是一個恐怖的數量,收穫遠遠勝於冒險者們組隊發動的圍捕行動。
然而,這還不算完,正在黃昏時分,羅賓打算停下來休息的時候,小金突然又興奮地襖襖亂叫起來,再次不顧羅賓的叫喚,鑽入了密林之中。
羅賓心生疑惑,連忙跟著走了過去,不久之後,他循著小金的聲音來到一處斷壁之下。
前面是一個山體崩塌而形成的緩坡,小金正搖頭晃尾地在坡下挖著泥,一副興奮莫名的樣子,讓羅賓遠遠見了便非常擔心。
然而,就在羅賓想要出聲叫喚,讓小金離開那有可能再次崩下的危險之地時,他突然看到小金從泥地裡翻出了一大塊雜石包著的黃色物體,然後咔吧咔吧地啃食起來。
這副歡快的樣子,讓羅賓腦中沒來由地閃過小金吃金幣的一幕,他頓時心中咯噔一聲,連忙跑了過去。
“小金,你在幹什麼?”
小金聞言停了下來,小爪子抹了抹嘴上的石渣,神情中彷彿帶著一絲欣喜,它指了指身前的大塊東西。
羅賓蹲下去仔細一看,卻差點驚撥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