蓓露絲被輕風推到了人群的中間,她雖然唱歌不好聽,但是不代表她不敢唱,既然有人願意聽,她當然是來者不拒。
蓓露絲是草原長大的孩子,歌兒幾乎都與草原有關。
“我們都是草原母親的孩子,
我們的心連在一起,
手拉著手走在草原上,
藍天下是成群的野馬和黃羊……”
“不錯啊,不錯。”
“蓓露絲小丫頭還會唱歌啊!”
“再來一首。”
“再來一首。”
蓓露絲不是一個喜歡多愁善感的人,有一首歌,是一個她從未見過的人的歌,卻一直鼓舞著她,那人就是瑪蒂爾達。
蓓露絲從凱特琳的爸爸安德烈那裡,聽說過關於她的故事,安德烈叔叔說蓓露絲的性格和她的很像,而瑪蒂爾達的那首歌,蓓露絲記得很深。
她仰望著天空,期待著未來,輕聲唱起:
“雖然生來是一支美麗的花朵,
但花圃不是我想生活的地方。
我向往群山的挺拔與陡峭,
我向往大海的無邊與無垠。
但是他們告訴我,
那裡我將無法生活。
當雨水拍打在我的臉上,
我向她展現最美好的笑容。
當腳下堅硬的泥土被溼潤,
誰都無法阻擋我前進的腳步。
我將卸下花瓣的裝飾,
我將甩掉花蕊的芬芳。
我現在就是一支無根的小草,
我想去一個能找到自我的遠方。
……”
蓓露絲很喜歡這首歌,它好像唱出了很多人的心聲,就連平時話不是很多的爸爸,都因為這首歌而想起了很多的往事。
琴姐姐曾經評價過這首歌:這是對自由、挑戰與自我探索的渴望,展現了一個不願被既定環境束縛,勇於追求夢想與真實自我的靈魂。
蓓露絲聽不出其中的深意,但是覺得評價的很高。
這首歌也是蓓露絲不太靈光的小腦袋裡,記憶最深的一首。
百靈大聲說道:“這首歌不錯,雨水不是阻礙,而是洗禮,笑容更加燦爛,意志堅定,很符合你的氣質。”
蓓露絲笑的很燦爛。
輕風把蓓露絲推了出去,現在輪到蓓露絲推她了。
輕風看著朝氣蓬勃的蓓露絲,緩緩唱到:
“在晨光破曉的溫柔裡,群山輕啟它沉睡的眼,
綠意盎然,萬物甦醒,
德魯伊之心,與大自然共鳴。
古老森林,密語輕吟,
古樹參天,歲月見證,
枝葉交織,天空之吻,
生命之舞,在光影間躍動……”
這是一首充滿勃勃生機的歌,它讚美著大自然。
德魯伊、傭兵、草原獵人、荒地部族,他們來自於不同的地方,有著不同的文化、不同的環境,現在他們聚在一起,每個人的歌兒都是那麼的獨特,別有一番滋味。
人生得意須盡歡,就應該大口喝酒、大聲唱歌。
至於為什麼會這樣,百靈解釋過:這種狀態正是因為大家太累了,過得太苦了,朝不保夕、以命相搏,所以才會在閒暇之餘,選擇一種自己覺得最開心的方式來放鬆自己。
大喝了一場,大吃了一頓,每個人都唱了一首歌,然後一群人窩在一間化妝室裡,橫七豎八的倒了一片。
酒醒已是第二天的中午,美美的睡了一覺,大家的狀態很不錯,慶典是在今晚舉行,一切都準備就緒。
除了她們幾個需要跳舞以外,包括瑪麗、皮爾斯幾人在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