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他們,咳,嗯,對,所以小孩是他們倆的(笑!)。
不過你可能會好奇,阿音去營救可羅與汐蘭時,才過了一天,兩天就足夠她發現自己懷孕嗎?
答案是。。。我估計是不可能。。。吧(我沒做過,別問我。。。)
所以其實她是亂掰的,畢竟皇后陛下死了,國中必定大亂,什麼孩子不孩子的,她已經管不那麼多了。
結果,誰知道好死不死的,就給她懷上了。
還有一點(作者我連載完,才發現忘了寫!抱歉!),慄多的人之所以會找上可羅,那也純粹是個巧合。其實那個‘威猛先生’就住在可羅旁邊,而那天可羅哭著跑回家,拿鑰匙開門時,她不小心將一整袋的金子都給掉到地上了。而狐疑的‘威猛先生’便從地上拿了塊金子起來瞧瞧。在他東看看,西看看,左看看,右看看之後。他得出了個結論,那便是。。。“你是怪盜汐蘭的馬子!”
(讀到這邊你大概開始覺得,“作者,你有必要講得這麼細緻嗎?”
抱歉,我只能告訴你。。。我是現實主義者的!哈哈哈(笑翻過去)!)
再來就是,寫作寫到後半段的時候,有讀者向我表明,他們覺得故事進度突然變得飛快,而且故事太短,並說明要是故事長度加長,將會大大地提升故事的趣味。
在這裡我得向讀者們解釋,首先這個故事本來就是個“故事,”甚至還是個“睡前故事。”這個長度,阿音的女兒都已經睡著了,何況加長版(阿音:實在是非常對不起!可是,我還有政事要處理耶!~)?再者說,阿音的‘翅空城之旅’本來就以一個月為期限,所有故事進展飛快也是為了加深真實度嗎,不是跟你說過了嗎?我是現實主義者(汐蘭的鬼魂:你亂掰!)!~
最後一點我想要提及的是——本故事的類別。一開始連載時,我還在思考,這個故事究竟算不算是愛情類的呢?它是奇幻類的,這我知道,但是愛情就。。。
老實說吧,作者我呢,並不是很讚賞愛情類。寫得好的愛情故事,當然好。但是作者深怕自己會寫出像這樣的言情小說——
“小明,你真的愛我嗎?”
“當然咯!小美,難道你不相信我嗎?”
“不,不是的,只是。。。”
“好!既然你不相信我,那麼我就在此對天發毒誓!蒼天在上,小明若不是真心愛小美,請賜下五雷轟頂,將小明我——”
“不要!我信你就是了嘛(撒嬌)!~”
“這才乖嘛!來!寶貝,咱親一個~”
“哎呀!討厭~你個死相的死鬼!~”
隨後請自行想象。。。
所以,其實,一開始,作者我有點避諱寫愛情類。不過蒼天在上,我無法爭著眼睛說瞎話,所以我只好閉上眼睛說:“這不是愛情類啦(笑)!”
出於實在不想承認此故事為愛情類故事,作者我將所有的感情寫得較為清談,較為隱晦。而既然我不交待,那所有的情感關係就可以由讀者朋友們自行分析與想象啦!
內容部分就在此提及完畢啦,接下來就是,一些雜七雜八,拉拉雜雜的啦(不過還是得給我仔細地“聽”哦!)。
作者我啊。。。開了個新浪部落格。地址是:
//blog。sina。/lsfae
歡迎所有的讀者朋友們光臨並且留言給我。
其實除了《亞特蘭提的封印之音》之外,尚有另外六部作品仍在呼喚著我。所以為了方便我行事,我就開了個部落格。
此部落格將貼有最新連載的章節,鱈魚的公告,以及照片集,等等的。
而照片集則包括小說的人設,封面,插畫,配件,等等的。
有些圖片可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