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媽越罵越惱火,氣勢如虹,羊毛卷大媽小聲嘀咕:“我以為沒人要的,誰偷了,我是撿的!”
“撿你的死人骨頭,這麼好的骨頭誰會扔?石翠鳳,做人不能太不要臉,你要是還死不悔改,年底我可給你頒發個偷雞摸狗標兵獎狀了啊,讓你好好出出名!”
王大媽使出了殺手鐧,石翠鳳雖然不要臉,但她兒女都挺好,也經常斥責母親,可惜石翠鳳根本聽不進,依然我行我素。
“我又不知道,既然不是扔的,拿回去好了,真是的!”
石翠鳳怕了,嘀嘀咕咕地去收拾骨頭,心疼的很,這麼多骨頭她能吃一個月了,一次燉一根骨頭,至少燉六天,要不然骨頭裡的營養出不來。
可惜了,應該早點放進冰箱的。
石翠鳳搞不明白,她撿骨頭的時候,明明四下看過沒人的,這些人怎麼這麼快找上門了?
千里眼不成?
“你拿別人骨頭還有理了?石翠鳳你這行為往大了說,是偷竊罪,要蹲班房的,往小了說也是道德敗壞,無恥下流,你自己不要臉,也要替兒孫考慮下!”
王大媽義正辭嚴地指責,要不是看在石翠鳳的兒女面子上,她罵得更難聽。
“知道了,真是倒黴,也不知道撞了什麼邪!”
石翠鳳沉著臉嘟嚷,最近幾天邪性的很,不管做什麼都不順,前天去樓下倒垃圾,明明穿的是平跟皮鞋,路也是平的,莫名其妙摔了一跤,幸好沒骨折,否則又得花冤枉錢。
還有早上,她吃水煮泡飯都咬了下舌頭,流了好多血,說句話都疼。
這兩天身子骨也不舒服,明明天氣不冷,可總覺得陰冷陰冷的,心口像是壓著個石頭,透不過氣來。
“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你是缺德事幹多了!”王大媽懟了句。
石翠鳳表情悻悻的,很不服氣,但她也不敢得罪王大媽,人家女婿是刑警隊長,兒子也掙大錢,她惹不起。
江寒煙沒摻和,王大媽一人的戰鬥力就足矣,她在看鞋櫃上的一雙女式皮鞋,應該是牛皮的,有七八成新,這雙鞋子被濃郁的黑氣包裹著,且透著絲絲死氣。
這是雙要命的鞋。
本不應該出現在這兒。
準確來說,這雙鞋被人作了手腳,也叫做去祟,鞋的主人得了重病,即將死亡,便將穿過的鞋作點手腳扔了,若是被人撿了穿了,原主人的所有晦氣都會轉嫁到撿的人身上。
甚至還會替原主人死,這叫一命換一命。
雖然很缺德,但很有效,只不過這樣做會有因果報應,可能原主人並不在乎,畢竟沒有什麼比死更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