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江忙四下張望。
地窖,還是地窖。
他簡直要喜極而泣了,再打量下自己的身子,竟還是正常大小。
剛剛的是夢嗎?
又好像不是,因為那影子……難道是魂靈出竅……
而耳朵的刺痛到是真的。
他摸了摸耳朵,竟有東西流下來。
他聞了聞。
有些腥。
是血?!
看來是老鼠餓極了把他耳朵當食物啃了。
痛則痛,但真應該感謝這老鼠,要不是他,自己恐怕就一命嗚呼了。
不行,這種地方再也不能待下去了。
想到自己竟然和暖香&ldo;同住&rdo;地下,這簡直是自取滅亡。
趁天黑,趕緊逃吧。
至於逃向哪並不重要,總之是越遠越好。
早知道這樣應該再想飄絮要點銀子的,可是實在等不及了,保命要緊。先不說暖香,就單說等到有人把她從地底挖出來後,那後果就夠慘重的了。
他急忙竄出地窖。
看天色,似乎是快亮了。
在蓋上地窖板子的瞬間,他曾經想了下飄絮,不知她發現自己不辭而別會怎麼樣?
但是這個念頭一閃即過,他很快的邁開大步離開了這個他生活了十幾年的地方……
想不到十八年後,李元江竟重新過上了這種生活,這種討飯的生活。
身上不是沒有錢,銀票分文未動,而且還有飄絮給的銀子,他也只花了五兩。
他只不過是不想被人發現。
那夜之後,他開始了逃亡生活。剛剛開始還僱了輛車,可是有一天行至一片鬧市,車突然停下了。
前面擠著一群人,都在往牆上看著什麼,邊看邊嘰嘰喳喳的議論。
趕車的回頭說了句:&ldo;嘿,一定是又通緝逃犯了。記得上次有個人把他娘子殺了,坐著我這車逃跑。他自然也不能說自己是殺人犯了,可是我早先就在通緝令上見過他的模樣。結果我不動聲色的和他邊聊邊趕車,最後把車停在了衙門口。這小子傻了,可也來不及了。哈哈,縣老爺當即賞了我五十兩紋銀。看看今天是哪個倒黴蛋?客官你先坐著,我下去看看就來。&rdo;
待他跳下車擠進人群,李元江隨即也跳下車。
以他的鶴立雞群很快就看到了牆上通緝令,上面畫的模樣怎麼看怎麼像自己。
一時間差點坐在地上。
慌得忘了看上面的名字,只是趁車夫還在那比劃,就趕緊溜走。臨了,還不忘放下車錢。否則……
他再也不敢坐車了,也不敢拋頭露面,怕會被人認出來。懷裡揣著的銀票始終不敢去兌換,就怕當場被拿下。一碰到穿官服的經過或聽見知府巡視的鑼聲,他都躲得遠遠的。
可是他的個子實在太引人注目,細微的一個動作都會被人首先注意。有次一個衙役叫住他,其實只是看他見到自己轉身就跑甚是懷疑,但是開啟手上的通緝令又發現面前這位根本不是他們要找的人。而李元江從今以後再也不敢直著腰走路了,只是為了使自己顯得和其他人一樣的普通。
就這樣的逃亡,竟然不知不覺的穿過了二十幾個州縣,到最後便成了一個叫花子。
其實做叫花子也滿好的,李元江自幼便接受過這方面的教育,不用現學。只是每每開口時總難免想到自己秀才的身份,有點難以啟齒。
而且當叫花子不用要求太高,溫飽即可,並且隨著不斷的接近南方,衣服方面的問題更是不用擔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