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怕當然沒有意見。
你相信巧合麼?正是劉樂昏迷不醒的時候,寧長春打來電話,說劉樂的那個二叔把幸福裡的房子賣了。
張怕一愣:“不是說不允許賣麼?不能過戶不是麼?房子是劉樂的。”
寧長春說:“房子還沒蓋好呢,就是想過戶也沒得過。”
張怕說:“劉樂病了,昏迷不醒,你看怎麼辦?”
寧長春很吃驚:“昏迷不醒?怎麼搞的?”
“我上哪兒知道去?醫生檢查半天,什麼都沒查出來,一切都正常,就是不醒。”張怕沒好氣說道。
寧長春說:“那房子這個事兒?”
法律規定,具體條文不貼了,大意是殘疾人的房子,監護人可以使用,但是絕對不能賣。
不過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也就什麼樣的事兒都有,像幸福裡這種回遷房,趁著沒入住,只要賣掉手裡的回遷通知單就成了。
再一個,拆遷戶的房本要過很久才能拿到。這個很久一般是五年。
張怕說:“他那個二叔是瘋了麼?”跟著氣道:“早讓你解決這個破事,這都多久了?”
寧長春說:“世界上不是隻有劉樂一個可憐人。”
張怕說:“我只看到這個可憐人,行麼?”
寧長春說:“別抬槓了,趕緊解決這事。”
張怕說:“多好的機會啊,起訴。”
寧長春問:“怎麼起訴?”
張怕說:“剝奪劉樂監護人的權力。”
寧長春想了下問:“哪個醫院?”
張怕馬上說出地址和病房號。
儘管劉樂昏迷不醒,但如果能趁這個機會踢掉他那個貪財的混蛋二叔,也算是好事一件。
寧長春是老片警出身,見慣這種事情,所以張怕一提頭,他就知道是什麼意思。接下來給劉樂二叔打電話,說劉樂昏迷不醒,住院了。
張怕更哏兒,把這次住院的所有單據都理出來,包括救護車的費用,都要找那個二叔報銷。
救護車的出車費是張小蒙給的,沒多遠的距離收費一百八十塊,倒是不算太貴。張怕拿兩百塊錢換來單據。
聽說劉樂昏迷?二叔趕緊來了,也許內心是希望這個人趕緊去到另一個世界,他的房子就光明正大的……
來到醫院好一通詢問,醫生說體徵正常,一切一切都很正常,就是不醒。
二叔就有點猶豫了,問大概多久能醒?
醫生說出電視劇裡常會出現的臺詞:“有可能一會兒就醒,有可能一輩子都醒不過來。”
“那不是植物人了?”二叔喊道。
醫生說:“他跟植物人還是有區別的,植物人是……”醫生想介紹病情,奈何二叔不肯聽,追問道:“到底多久能醒?”
看這他的惡劣態度,醫生已經懶得廢話了,說聲看恢復情況,轉身離開。
在這個時候,張怕笑著走上前,拿出一疊單據:“這是住院押金、還有各種檢查費用,加一起兩萬,您給報一下?”
“兩萬?”二叔喊上一聲:“什麼就兩萬?他是哪天住院的?”
張怕說:“哪天住院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兩萬塊錢你得給報了,我和他非親非故,純粹見義勇為,總不能讓我出錢吧?”
二叔沉著臉說:“你這個有點多,不對。”
張怕說:“對不對的,你去醫院電腦查,電腦還能騙你不成?”
二叔想了下說:“那行,你把單據給我,我回家籌錢。”
張怕搖頭:“那不行,你回去籌錢吧,到時候給你單據。”
劉樂二叔多看他好幾眼,忽然啊的一聲:“我以前見過你。”
張怕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