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慧。她說故事的時候,輕描淡寫至極,我卻覺得沒那麼簡單。從年齡上看,李哲的爸爸和秦梓慧可以算是兩代人。也許,當年的事根本不是什麼兩情相悅、郎情妾意,而根本就是強權壓迫了弱勢群體。而在那個年代,作為私生子的李哲,能好好地得以出生,大約是他爸爸對他媽媽真的頗為喜愛吧。
沒多久,在書房裡那個佔據整面牆的大螢幕上,我看到了李哲的爸爸。
出乎意料的,他爸爸沒有我印象的那般嚴肅刻板,而是很和藹地說:“你和阿哲快登記結婚,就是一家人了,以後見面也別那麼拘束。孩子嘛,叫你媽媽多照看點,取什麼名字你們自己拿主意就行。”
李哲摟著我,隨便“嗯”了幾聲,就把他爸爸打發了。
我忍不住笑,“沒見過你這樣的,對爸爸一點都不禮貌。”
李哲卻不以為然,“一向是這樣的。”
“被爸爸媽媽寵壞的小孩,以後要聽我的話,不能任性,不能調皮搗蛋,知道嗎?”我扮了河東獅的兇惡模樣。
“好。”李哲笑吟吟地應承了。
“知道‘三從四得’吧,老婆的命令要服從,老婆外出要跟從,老婆說錯了也要盲從。還有,老婆花錢要捨得,老婆生日要記得,老婆生氣要忍得,老婆化妝要等得。記得哦!”我不失時機地進行模範老公的培訓教育。
“好。”李哲抿了口西瓜汁,淡紅的唇軟軟地堵住我的嘴。甜潤的果汁糅合著他濃濃的情意,一點點在彼此的唇齒間遊蕩,怡然滑落我腹……
那時,我幸福得如同置身天堂。
原來愛情,不是在一方死亡時才能達到至高至美的境界,才能在永恆再不會褪色。我想要的,只不過是與他攜手看向同一個方向,共同譜寫瑣碎生活的點點滴滴。在光陰流逝,一起分享生命的每一分快樂與憂傷,一起感受生命的真誠和厚重。
後來,我們回了自己的小屋。老媽看到李哲,高興壞了,連忙把這個好訊息告訴爸爸和哥哥。
晚上,我把泰迪熊阿哲放到一邊,對著李哲看了又看,抱著他的腰怎麼也不放手。李哲笑我幾時變得這樣黏人。我低著頭笑。
他不會知道,多少次我在夢擁抱他,多少次在半夜驚醒後,卻發現手邊能握住的只是一片虛無。而今,他明明在我面前,我卻還是有點害怕,害怕這喜悅不過是我的幻想。
第二部分 第二十六章一萬年不長(4)
還好,他踏實的懷抱讓我慢慢安下心來,終於甜甜入睡。
第二天一大早,我還迷迷糊糊,李哲就拖我起床,說是醜媳婦見過公婆,該去正式結婚了,不然寶寶會生氣的。
於是,我們兩個在Y區民政局大門外,從七點就開始傻傻地等,等著姍姍來遲的國家公僕開始辦公。
“嗯,你爸媽那麼容易就同意我們的婚事,總覺得怪怪的。”坐在車裡,我無聊地發問。
從根本上來說,李哲是標準的高幹子弟,雖然是隱蔽性的。按理說,他爸媽八成希望他找個門當戶對的,又怎會這麼容易就接受我這個平民百姓做兒媳?
“沒辦法,誰叫我只喜歡你一個,而且——寶寶最大嘛。”李哲趴在我肚子上聽了聽,沒個正經地笑起來。
記起從前的種種疑問,我不覺脫口問:“你還沒老實交代,你的夢情人到底是誰。”
李哲眨眨眼,不說話了。
“難道你到現在還惦記著別人?”瞪著李哲,我心裡酸酸的。
“真沒見過你這樣的小傻瓜,竟然吃自己的醋。”李哲深深地望著我。
“呃?”我有點懵。他的意思是——他在2001年8月12號碰到的並一見鍾情的那個人,是我?
2001年8月12號,我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