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災,就被整起冤枉來,被誣告於一九四五年農曆七月間,在共產黨佔領下的萊陽繞嶺區,
幹過共產黨的指導員;後來派到輦至頭村地方、幹過共產黨的小學教員。就憑這點單薄的人
證和罪名,就被警備總部軍法處初審判決「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了!黃中國初審判決的
案號是「一九七二年度初特字第四十六號(61)秤理字第四二六九號」,我仔細研究了它的
內容,在一九七二年八月十二日,終於完成了「軍法聲請復判理由書狀」,我共分十四點來
為他喊冤。寫成以後,黃中國對我感激涕零,自然不在話下。
在為黃中國寫狀子後兩個多月(一九七二年十月二十七日),我在牢裡翻到約翰·多恩
(johndonne)的詩(no an is an island,tire of it self;every an is a peece
of the ntent,a part of the ae;if a clod bee wa射d away by the sea,
europe is the lesse,as well as if a proontory were,a well as a anor of thy
friends or of the own were,any an&039;s death dii射s ,becae l a
volved ankd.and therefore never sendtoknow for who to bell tolls。it
tolls for thee),譯之如下:
沒有人能自全,
沒有人是孤島,
每人都是大陸的一片,
要為本土應卯
那便是一塊土地,
那便是一方海角,
那便是一座莊園,
不論是你的、還是朋友的,
一旦海水沖走,
歐洲就要變小。
任何人的死亡,
都是我的減少,
作為人類的一員,
我與生靈共老。
喪鐘在為誰敲,
我本茫然不曉,
不為幽明永隔,
它正為你哀悼。
黃中國看到了,似有所悟,他要求讓他抄一份,我同意了,於是他趴在本板上,很吃力
地抄了一份。這時復判判決遲遲不下來,他心中忐忑,自然是人之常情。他一再問我什麼時
候可以下來,我說大概就在這幾天吧,我當時已知道軍法處的習慣:他們要槍斃人,復判的
決定,是拖至施刑前一兩小時才通知的,通知的時候,已經把人犯五花大綁了。所以,黃中
國得知死刑判決確定之日,也就是押赴刑場槍斃之時,他是不可能事先得知的,可是,這一
真相,我是不願透露給他的。
由於我對國民黨的習性頗有研究,我預感黃中國的案子,雖然經我細心寫狀,也是無濟
幹事的。黃中國的處境,是凶多吉少了。果然,不出我所料,一九七二年十一月一日的清早
五點點鐘,十一房的房門突然間被開啟,七八個禁子牢頭衝進來抓住他,用布條纏住他的嘴
巴,把他架出房門。黃中國的聲音,在布條纏嘴的時候,立刻就由哀嚎轉變成另一種嘶咧,
我一生中,從沒聽到人類能夠發出那種聲音。我坐在那裡,披上小棉襖,目擊全部快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