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殊榮」,總該使你收不到回信的難過,得到補償了吧?
我不寫信的原因之一,也是因為照羈押法第三十八條準用監獄行刑法第六十二條規定,
在押被告(含分監受別人)通訊物件以最近親屬及家屬為限,所方發給我通訊物件調查表,
很寬大的告訴我所謂最近親矚及家屬,如果我填上「未婚妻」就可以任我發信。我感到他們
很會解釋法律,臺灣大法官先生實在該向他們學習。
你說你又恢復了長發,我很興奮,你的短髮有它的美,長發一定另有一種美,為了看看
你的長髮,你二十二號來的時候,你可以告訴他們:「那個不見人的李敖,今天同意見我,
讓你們把他提出來。」你若成為第一位見到我的人,這是你另一次的「殊榮」。
「不畏浮雲遮望眼,自緣身在最高層。」這是王安石的自負,也是我的。我斗室獨居,
乏善可陳,無惡可作,只是努力看書而已。有時半夜醒來看書,夜已微涼,披上你我共有的
那件褐色夾克,恍然如昨。這次「二進宮」,使我對人憎冷暖有全新複製的瞭解,現在是
「以牢為家」,將來真要「以家為牢」了!
代我向怕父及各位問好。
敖 之 七十(一九八一)、十、十九夜
這封溫馨的簡訊,是獄方惟一能檢查到的李敖親筆了,我把它收在這裡,留做「二進
宮」的一項紀念。
如上所述,與胡茵夢扯在一起的後遺症很多,最後一個後遺症是我寫作甚稀,原因是花
了大多時間在女人身上。不過這次坐牢前後,我完成了《李敖全集》八冊,也算是具體「成
就」,事實上這全是葉聖康、林秉欽的功勞。《李敖全集》出版時,遭到官方的幹擾,內情
有趣,值得一述。原來國民黨鉗制言論自由有一特色,就是以武夫(尤其政戰系統的武夫)
審查書刊。按說書刊縱該審查,似乎也輪不到武夫者流來撈過界,但是國民黨的武夫則不
然,從外放做「大使」到內定掌華視,赳赳者天下皆是也,又何況審查書刊哉?自從在臺灣
寫文章起,我就與國民黨武夫結不解緣。國民黨審查書刊,單位不少,但總其成者,則在警
備總部。警備武夫皆蠻幹派,武而不三思者也。他們搗我的蛋,一直藏身在暗處。
但是因緣際會,倒也有露白者二起。第一次是一九六六年警總搶劫我的告別文壇十書
後,由李國瑾中校出面,與我料理後事。李國瑾是王升紅人李明的弟弟,李明程度本來奇
差,李國瑾更不如乃兄,且面目可憎,一如乃兄。為人又陰險討厭,一如乃師王升。給人印
象,惡劣已極。希特勒說他寧願拔掉兩顆牙齒,也不要再和佛朗哥見面,我則願意拔掉四
顆,此生再也不要遇到這種政工人員!第二次是一九八0年。那年四季出版公司準備出版
《李敖全集》第一梯次六巨冊。在頭兩冊付排的時候,警備總部負責書刊審查的人,找到了
四季老闆葉聖康,交給他一紙書單,提醒他書單上的李敖著作不要出版,因為都是查禁在案
的。並向他表示,願意與李敖先生見個面。在葉聖康的安排下,我與這位負責書刊審查的人
吃了一頓午飯。這人自稱叫張烈,是位者先生。他說負責書刊審查的人多是政工幹校出身
的,他自己也是,但他不是幹校學生,而是幹校教職員,負責書刊審查的,包括警總政六處
處長曹建中,都是他的學生。他說警備總部的人,沒人敢跟李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