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陷共」了,還有什麼「反攻」空話可說?複次,這一宣言表面系「自由簽名」,實際則
為一「忠貞檢查」。在臺灣住了十幾年的人,面對這一簽名運動心裡都有數,如不簽名將被
疑為不忠於某黨政權,這樣的人將蒙種種不便,甚至有打破飯碗的危險。在臺灣這種形態的
絕對主義的統治之下,誰不怕麻煩?在臺灣這個飯碗難找的島上,誰不怕打破飯碗?
於是而有一千四百位文化工作者簽名的盛舉。我因為一方面認為那一宣言的內容幼稚可
笑,另一方面我尤其憎惡那種「間接強迫」的作風,所以拒絕簽名。後來校方一高階黨務人
員親自來舍勸簽,仍然被我拒絕!
於是,多年累積的問題爆發了!
殷海光說「一千四百位文化工作者」的抗議宣言「不知道是哪兒來的」,但在十三年
後,「哪兒來的」終於水落石出。一九七九年三月,國防部總政治部屬下的黎明文化事業股
份有限公司,出版了一本紅皮燙金的《慎師七十文錄》,是慶祝曹敏七十生日的一本專集,
其中有一篇《胡秋原先生序》,我看了以後,才疑團盡解。胡秋原在序中回憶:
我是一個幾乎沒有所謂「社交」生活的人,與黨政方面人士尤其少有個人的往來,所以
我與曹慎之先生原不相識。
一九六二年,鄭學稼先生和我因為一個同我們兩人有投稿與書業往來的書店,在所謂文
化論戰後忽然對我們兩人先後送紅帽子,我們便先後對那書店及其作者提出誹謗案之訴訟,
法院合併審理。這種官司在中國原很少見,所以開始之時旁聽的人不少。當時一般朋友對鄭
先生與我的批評大抵是「修養不夠」,「不上算」,甚至於說「好事」;只有三個人同情我
們的遭遇,經常到法院旁聽,這便是任卓宜、曹慎之、徐高阮三位先生。任先生是我們兩人
的老朋友,徐先生則因我而認識鄭先生,曹先生那時與鄭先生在國防部的一個研究部門同
事,他是因鄭先生而去,於是我在法庭開始認識慎之。
這一透露,告訴了我們:在胡秋原、鄭學稼告文星的訟案一開始,曹敏便以與鄭學稼
「在國防部的一個研究部門同事」的身份,微妙的介入了。胡秋原又說:
當官司尚在進行之時,到一九六六年,美國國會為越戰舉行聽證,費正清、巴奈特趁機
主張討好中共以解決越戰。有一天,慎之邀約我和學稼、高阮三人,主張寫一封對美國人民
公開信,結果有一千數百人簽名的公開信在《紐約時報》發表,一時發生相當大的影響。此
我與慎之合作之一事。
這一透露,又告訴了我們:「當官司尚在進行之時」,曹敏已經「邀約」胡秋原、鄭學
稼、徐高阮共同合作為國民黨秘密搞文宣。據一九六六年七月三日《聯合報》,當時新聞局
長沈劍虹曾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施政說:「臺灣學人教授一千六百餘人駁斥美國姑息分
子費正清之流的謬論,曾於五月發表《致美國人民一封公開信》,已由『新聞局』譯成英
文,現已洽妥《紐約時報》,於近日內連同簽署者一千六百餘人名單在該報刊登/可見國防
部總政治部黑勢力之大,大到可以自行作業,然後叫行政院新聞局到美國報上買廣告的程
度!胡秋原說他們「寫一封對美國人民公開信,結果有一千數百人簽名的公開信在《紐約時
報》發表,一時發生相當大的影響」。事實上,「一時